不允許用戶使用暱稱Meta在德國最高法院敗訴
Facebook曾表示,2018年5月生效的歐盟修訂後的數據隱私法允許該平台讓用戶使用真實姓名。德國最高民事法院裁定,Meta平台(FB.US)旗下的Facebook拒絕兩名德國人在其Facebook賬戶上使用虛構姓名的權利是錯誤的。
德國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 of Justice)表示,在最初的爭議發生時,當時的法律允許用戶使用虛構姓名。Facebook曾表示,2018年5月生效的歐盟修訂後的數據隱私法允許該平台讓用戶使用真實姓名。
Meta的一名發言人表示,該裁決是基於過時的法律框架。“Facebook是一個人們用真名聯繫的平台,”她說。“實名制增加了平台的真實性。”
Facebook在2018年1月和3月告訴這兩名用戶,其條款不允許他們用假名註冊賬戶。他們都提起了訴訟,但在下級法院敗訴,後者稱2018年5月的歐盟法規改變了這一局面。最高法院法官現在推翻了這些決定,稱當時適用的法律允許虛假賬戶名,只要Facebook知道用戶的真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