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機≠新設備:蘋果AppleCare集體訴訟以9500萬美元和解
早在去年10 月,蘋果就已同意花9500 萬美元解決一場集體訴訟。原告方指控稱,這家庫比蒂諾科技巨頭在客戶提出AppleCare 維修請求時提供了翻新機、而不是全新的設備,此舉違反了美國的法律法規。近日,處理該案的管理人員已在“替換設備訴訟”網站上分享了和解詳情,並開始向符合資格的客戶發送郵件。
具體說來是:於2012 年7 月20 日- 2021 年9 月30 日期間為iPhone / iPad / iPod購買了AppleCare / AppleCare+、並領到了蘋果翻新機的客戶,都可提出這方面的主張。
MacRumors指出:
● 蘋果在美國的維修條款中明確指出,該公司可能在維修/ 更換設備時提供“全新或翻新、在性能與可靠性上與新機相當”的部件或產品。
● 然而原告的觀點是,“劣質”翻新機無法在性能與可能性上、直接與全新機劃上等號。
由於案件橫跨了六年時間,蘋果最終選擇了支付9500 萬美元來達成和解,以避免額外的法務開支。
在2022 年4 月27 日的聽證會後,集體訴訟成員可陸續收到賠償款項。
扣除律師等案件費用之後,剩餘款項應該還有6340 ~ 6810 萬美元可供受影響的蘋果客戶分攤。
即便如此,蘋果公司仍未承認自己“做錯了任何事”,且“大力否認”翻新機不如新設備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