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網紅免費實習,值不值?
《紐約時報》1月15日文章,原題:給網紅當實習生值得嗎? 2020年9月,名叫奧黛麗·彼得斯的新晉網紅得到個人第一個品牌合作邀約。一家初創企業要求她在用智能手機拍攝自己漫步曼哈頓時,背誦一些離譜的對話片段。但沒過多久,就沒有朋友願意隨著她在城市行走跟拍了。
一名內容創作者建議彼得斯女士找一個無薪實習生——一個可以支持她的工作以換取經驗的人。於是,她在社交媒體上發帖,提供無償兼職工作。但網上反應不佳。評論者大加撻伐,指責她搞剝削。不過,彼得斯女士表示:“我仍然收到人們的短信和電子郵件,說’我很想為你工作’。”一年多以後,此類請求仍源源不斷。
經過十年來的勞工運動、集體訴訟和立法完善,如今或許難以看到在一個網紅那裡獲得實習機會(無論是否有報酬)的吸引力。但是,對於那些從小就上網消磨時光、分享精心編輯視頻的年輕人來說,學習如何靠自己內容謀生的機會可能是誘人的。根據2019年一項對2000名千禧一代和Z世代的調查,54%的人表示,如果可以,他們想成為網紅。如今兩年多過去了,人們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又經歷了很大變化,創意自由和靈活性(更不用說更高的收入潛力)的吸引力可能會更強。“年輕人不想過公司生活。”負責網紅商務開發的加布·費爾德曼表示,“他們想找點樂子,參加一些相關活動,融入文化之中。”
當然,給網紅當實習生也有不利的方面,包括時間不定,工作沒有規律,勞動保護和責任也有限。更不用說粉絲們的捉摸不定了。費爾德曼說:“比如,你和某個網紅一起工作,2021年做得非常好,然後在2022年,粉絲停止增長了。誇耀的資本就沒有了。”還有錢的問題。費爾德曼估計,自己對接的網紅中,只有40%用時薪、工資或現金紅利來補償實習生。
不過,哈拉·塔哈認為經驗是最有價值的補償形式。自2018年以來,她在40多名實習生和志願者的幫助下,建立了自己的傳媒公司。35歲的塔哈女士說:“他們是播客聽眾,問能提供什麼幫助,還有的說欽佩我。他們想進入傳媒行業,但缺乏經驗。我是專業製作文案和視頻的。所以給他們實時反饋和評論,我覺得在一個月內將他們的技能提高了兩倍。”
凱蒂·韋爾奇是一家化妝品公司的首席營銷官,她認為,為網紅實習可能是“開始職業生涯的好地方”,特別是如果想從事營銷或公關工作的話。但她也建議謹慎行事。“我想對實習生說的是,’你是否得到了公平的報酬和待遇?’”
41歲的喬恩·雷廷格管理著幾個YouTube科技頻道。他表示,希望為實習生提供有用的指導,比如如何應對網絡暴力。24歲的薩拉·納奎以前在一家文具和生活用品公司做實習生,現在已與該公司簽訂了合同。她在談到公司老闆時說:“她支持我的創作,我以前從未得到過這種成年人的支持。”(作者珍妮弗·米勒,陳俊安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