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宣布禁止商家投放加密貨幣廣告和向公眾推廣
新加坡正在嚴厲打擊加密貨幣的促銷活動。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已經發布了管理數字支付代幣(DPT)–通常被稱為加密貨幣–的新準則,其基本上禁止了與之相關的廣告和服務營銷。據報導,這個國家認為虛擬貨幣是一種非常高風險的投資或交易工具。
任何服務供應商、公司、機構或從事加密貨幣交易的大型中間商都不得在新加坡宣傳其服務。服務供應商不應該向當地居民宣傳他們的產品或服務。該準則目前適用於與加密貨幣打交道的銀行和支付機構等公司,但很快將會適用於任何轉讓加密貨幣和提供錢包服務的人。
該準則基本上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網站、社交媒體、廣播和印刷媒體上發布有關加密貨幣的廣告。在第三方網站甚至社交媒體平台上指向數字代幣的促銷橫幅或彈出式廣告是不允許的。
有趣的是,即使是ATM(自動取款機)也是宣傳的禁區。新加坡還禁止社交媒體網紅向當地公眾推廣加密貨幣服務。
在這樣的限制下,加密貨幣服務供應商現在只有自己的企業網站、移動應用或官方社交媒體賬戶可以自由推廣他們的服務。如果這還不夠嚴格,預計《支付服務法》將擴大禁令的範圍。目前,只有那些購買或出售加密貨幣以及促進數字支付代幣的交換才屬於法律的範圍。在不久的將來,即使不持有任何庫存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也必須遵守新的法律。
很明顯,新加坡政府認為加密貨幣是一種風險很大的投資或貨幣工具。監管機構此前曾多次對加密貨幣交易提出警告–警告當地民眾注意加密貨幣估值的急劇投機性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