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至3月13日,北京禁飛“低慢小”航空器
北京市公安局1月11日對外發布加強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期間北京地區“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自1月28日零時至3月13日24時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無人機、“穿越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
根據規定,所有飛行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開展“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應當預先向中部戰區空軍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北京警方請相關從業單位和廣大市民主動配合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對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員、器具信息進行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對於違規飛行“低慢小”航空器或違法破解無人機禁飛系統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軍隊、民航等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對於違反《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北京市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管理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