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申請智能眼鏡商標“spectacles”被拒,Snap將USPTO告上法庭
Snap正在起訴美國專利和商標局(USPTO),因為該局拒絕了這家公司為其數字眼鏡相機設備申請“spectacles(直譯“眼鏡”)”商標的申請。USPTO認為,spectacles是智能眼鏡的通用術語,Snap的版本並沒有獲得商標所需的顯著性。
在周三提交給美國加州地方法院的申訴中,Snap稱Spectacles這個名字在18世紀的矯正眼鏡術語和Snap的21世紀高科技智能眼鏡之間引發了不協調。另外,SPECTACLES還暗示了相機的目的,即捕捉和分享不尋常的、值得注意的或娛樂性的場景,與此同時還鼓勵用戶為製作屬於他們自己的spectacles。
Snap在2016年首次推出了配備攝像頭的Spectacles(根據其訴狀,是裝在一副時尚太陽鏡裡的可穿戴數碼攝像機),用戶在佩戴時可以拍攝照片和視頻並跟Snap智能手機應用連接。儘管Spectacles在網上和世界各地的彈出式自動售貨機中都有銷售,但它的第一代產品在消費者中不大受歡迎。在其2017年第三季度的收益報告中,Snap表示,它因約30萬隻未售出的Spectacles而損失了近4000萬美元。
2021年5月,Snap CEO Evan Spiegel展示了AR版Spectacles,到目前為止,只有該公司選擇的一小群創作者和評論家才能用上它們。AR Spectacles還未向公眾開放購買。
Snap的新申訴認為,媒體對Spectacles的報導已經足夠多了,一些行業獎項和包括社交媒體在內的自己的營銷也支持其主張,即消費者將spectacles一詞跟Snap品牌聯繫起來。Snap於2016年9月首次提交了Spectacles的商標申請,用於跟可穿戴計算機硬件有關的用途和其他在消費電子設備和顯示器中的相關用途。
在此後跟該公司的幾輪交鋒中,USPTO堅持認為spectacles一詞似乎是跟所識別的商品(即攝影眼鏡)有關的通用詞。Snap繼續對該機構的決定提出上訴。
在2021年11月的一份意見中,USPTO的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維持了該決定,重申spectacles是一個通用術語,適用於所有智能眼鏡,而不僅僅是Snap的版本。儘管Snap稱其Spectacles從其營銷和社交媒體上得到了宣傳,但該委員會在其意見中指出,Spectacles的社交媒體賬戶的追隨者數量不多且追隨者的數量出奇得少,這並不支持該公司的論點,即消費者對Snap的Spectacles有足夠高的曝光率從而將該詞跟Snap的品牌聯繫起來。
在周二的申訴中,Snap的律師認為,spectacles是一個流行於18世紀的老式詞彙,而它在今天的美國並不經常使用,尤其是Snapchat的年輕觀眾。這表明,spectacles在美國的現代用法–特別是在作為Snap的SPECTACLES相機產品的相關消費者的年輕群體中–通常不被理解為眼鏡,同時也不是指支持無線的視頻相機產品。
但USPTO上訴委員會在11月表示,證據並不支持這一論點,spectacles一詞仍保留其通用含義,因此不能成為商標。上訴委員會指出,在自己的營銷中,Snap已經證明其Spectacles眼鏡形式是相機的一個特點、功能和特徵–不僅在功能上且在審美上。
Snap的訴訟中還提到了USPTO代理局長Drew Hirshfeld,其尋求推翻上訴委員會在11月做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