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等四部門要求年底前實現汽車維修電子記錄數據實時歸集
據報導,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等四部門,《關於深化汽車維修數據綜合應用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依托汽車維修電子健康檔案系統,在指導一類、二類汽車維修經營者,做好維修電子記錄數據上傳工作基礎上,組織做好三類汽車維修經營者數據歸集上傳工作。
積極引導《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中明確的汽車綜合小修經營者,以及從事發動機、變速器、車身、空調、電氣系統維修和四輪定位業務的專項維修經營者,於2022年底前實現維修電子記錄數據的實時歸集。
同時,加強數據開放共享。各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運行單位要進一步突出汽車維修數據的公益服務屬性,在依法依規、確保安全的前提下。
無償向車輛所有人提供其車輛的維修信息查詢服務,無償向交通運輸、商務、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提供相應的信息查詢服務。
無償向消費者提供不涉及個人隱私及商業秘密的汽車維修經營者基礎信息和質量信譽信息查詢服務。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推動省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的公眾服務、數據歸集等功能,於2022年6月底前實現與部級電子健康檔案系統的對接,並向社會公眾公開本省份汽車維修經營數據有關歸集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