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訴訟稱Google向蘋果支付費用以避免競爭的做法違反了反壟斷法
一項集體訴訟已在加州對Google、蘋果和兩家科技巨頭的首席執行官提起訴訟,指控他們違反了反壟斷法。訴狀要求將Google和蘋果分拆成獨立的公司,以重現標準石油公司分拆成埃克森、莫比爾、科諾科、阿莫科、蘇俄、雪佛龍和其他公司的先例,
訴訟中的指控稱,Google和蘋果已經達成協議,蘋果將不參與針對Google的互聯網搜索業務。它還聲稱,Google與蘋果分享其搜索利潤,並在所有蘋果設備上給予蘋果優惠待遇;Google每年向蘋果支付數十億美元,使其不在搜索業務中競爭;壓制小型競爭對手,使其不進入搜索領域;以及收購競爭公司,指控還包括廣告費高於競爭體系中的費率的情形。
據新聞稿稱,律師們正在尋求終止Google向蘋果公司支付所謂的10億美元,並要求法院禁止兩家公司之間的非競爭協議,終止利潤分享協議和Google在蘋果設備上的優惠待遇。代表原告的Alioto律師事務所的Joseph M. Alioto在新聞稿中說:”這些強大的公司濫用其規模,非法排除和壟斷主要市場,而這些市場在其他自由企業製度下會創造就業機會,降低價格,增加生產,增加新的競爭對手,鼓勵創新和提高數字時代的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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