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計稅優惠政策將延續年前年後到手或差上萬元
據央視網報導稱,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會議決定,一是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二是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彙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年底;三是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上述政策預計1年可減稅1100億元。
2018年,以新個稅法的修訂為標誌,我國歷史上第七輪個稅改革拉開大幕。這也是歷次個稅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
考慮到個人負擔,相關部門當時給年終獎的計稅方式設置了一個3年過渡期,即納稅人在過渡期內可以在年終獎單獨納稅和併入當年綜合納稅之間“二選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文件規定,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只能併入當年綜合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來說措施有這些:
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2、將年收入不超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彙算補稅額不超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3、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
這一改革遵循的思路是同樣性質的收入,應該適用相同的稅率,這樣才更加公平。正是如此年終獎理應併入綜合所得,但最後官方給了3年過渡期,過渡期內納稅人依然可以享用上述年終獎減稅優惠政策。
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對第一財經分析,這一個稅優惠政策取消,將對中高收入工薪階層影響大,他們明年起年終獎稅負會增加。
一般來說低收入者不用繳納個稅,即便繳納個稅也絕大多數適用最低檔3%稅率,而這跟年終獎最低個稅稅率3%檔次相同,因此明年起年終獎優惠政策取消,不會對低收入群體有影響,因此主要是中高收入者受影響。
以上述1萬元年終獎為例,明年起個稅優惠政策取消後,適用具體稅率是納稅人全年最終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綜合所得稅率(3%~45%)(詳見下圖)。
比如,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元,根據上圖,1萬元年終獎需要按照10%稅率納稅,即1萬元需要納稅1000元,到手9000元。這相比上述優惠政策下,到手年終獎少拿700元。
當然收入越高,適用稅率越高,相應年終獎優惠政策取消後,年終獎需要繳納個稅規模越大。一個最極端的情況,如果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元,將適用最高的45%邊際稅率,那麼每1萬元年終獎需要納稅4500元,稅負明顯增加。
當然,按照一些機構的年終獎調研數據,去年白領獲得的年終獎平均數不超過1萬元,一些大城市年終獎平均數也沒超過2萬元。按照這一水平測算,年終獎優惠政策取消後,到手年終獎可能會少百元至幾千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