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代iPhone推出10年前 這家公司就推出了”iPhone”
2007年,蘋果公司聯合創始人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宣佈推出一款將帶觸摸控制的 iPod、手機和互聯網通信結合在一起的單一設備,引發了移動電腦行業的革命。 不過在初代 iPhone 推出將近 10 年前,一家名為 InfoGear 的公司誕生了一個激進的想法,即一個可以説明使用者瀏覽電子郵件並連接到原始版本互聯網的手機,它也叫 iPhone。
布萊恩·麥卡洛(Brian McCullough)在互聯網歷史(Internet History)播客上寫道,被遺棄的InfoGear iPhone誕生於美國國家半導體公司的一個實驗室,是一個小型工程專案。
該公司向工程師 Chaim Bendelac、Reuven Marko 和 Yuval Shahar 提供資金,用於開發一個既能作為電話又能作為互聯網瀏覽設備的產品原型。 他們的第一個雛形使用了一個類似於傳真機中的 8 位處理器,並將其與一個螢幕相結合,以提供基本的網路瀏覽體驗。
隨後該專案被命名為”Project Mercury”,然後推薦給了一位風險資本家羅伯特·阿克曼(Robert Ackerman),他後來解釋說,他沒花多少時間就意識到他看到了一個未來的設備。 正如 Ackerman 在互聯網歷史播客採訪中所敘述的那樣,不規則的電路使他設想”正是矽谷最敏銳的頭腦開始預測的那種後 PC 網络計算機”。
Ackerman 對這個專案很滿意,後來不得不說服當時國家半導體公司的總裁吉伯特·阿梅里奧(Gilbert Amelio)解除三名工程師的職務,並出售 Project Mercury。 這個專案組後來成為獨立的公司 InfoGea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巧合的是,Amelio 當時也是蘋果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他後來成為蘋果公司的首席執行官,他收購了史蒂夫·賈伯斯的NeXT電腦,並將賈伯斯帶回蘋果公司擔任顧問。 賈伯斯說服董事會不久後趕走了Amelio,自己成為CEO。
Project Mercury 在其發展的早期值得注意的是獲得了 iPhone 這個名字;它是基於早期網路時代的技術命名熱潮,並被用來定義一個電話。 Ackerman 在採訪中指出,”iPhone”是基於”互聯網電話”或”信息電話”的概念。
Ackerman 希望 InfoGear 的 iPhone 像自動取款機一樣容易使用,甚至對老年人也是如此。 他對簡單和直觀的設計的關注導致他雇用了 Frog Design 公司,這是一家工業設計公司,以前曾設計過幾台 Mac 電腦。 最初的 iPhone 型號配備了一個 7 英寸黑白液晶觸控螢幕和一個完整的滑出式鍵盤。 因為僅 LCD 顯示幕就需要 80 美元,所以第一款 InfoGear 產品以 499 美元的價格推出,並額外收取 20 美元的互聯網使用費。
許多功能使 InfoGear iPhone 成為現代智慧手機的精神先驅。 該機型有電容式觸摸控制,使早期採用者易於使用。 例如,iPhone 會自動高亮顯示網頁上的電話號碼,使用者只需在上面按一下就可以撥打。 此外,雖然 InfoGear 的小工具在其時代早期還不能提供視頻通話或資訊,但它通過螢幕上的電容式按鈕自動轉錄語音郵件,以撥通來電。
在技術上,InfoGear iPhone 也與蘋果公司的同名產品很相似,後者贏得了包括前總統奧巴馬在內的數十億使用者的讚賞。 InfoGear iPhone 主要也是為了做三件事–打電話,查看和回復電子郵件,以及輕度的網頁流覽。 InfoGear iPhone 的圖形介面有大的圖示,可以在不同的功能之間切換。 儘管有這些元素,該公司堅持認為這款手機不是傳統PC的替代品,而是一個可以與之共存的設備。
由於該設備的商業版本只配備了一兆位元組的記憶體和16位處理器,InfoGear在其伺服器上做了很大一部分處理,這很可能被視為雲計算的鐵時代。 除了這些功能,該設備還可以顯示基本地圖,提供電影清單資訊,甚至提供《人物》、《時代》、《金錢》和《體育畫報》等雜誌的內容。
隨後 Ackerman 和他的公司希望為未來開發一個更好的設備,配備彩色螢幕、視頻會議功能和網路電話(或VoIP)。 InfoGear iPhone 2 雖然沒有這些重大的升級,但它有一個更好的鍵盤和一條獨立的電話線,以保持網路連接不中斷。 無論怎麼說,它都是領先於時代的。 這就是為什麼儘管 InfoGear 的產品在其生命週期中賣出了十幾萬台,但卻沒能進入不懂行的消費者家中。
儘管它沒能吸引大量的消費者,但 InfoGear iPhone 的血統在不久後被思科保留了下來。 思科以消費者領域的潛在機會為由,於2000年3月以3億美元收購了InfoGear。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思科還收購了路由器製造公司Linksys和攝像機製造商 Flip,並推出了Linksys品牌的VoIP電話,包括2006年的行動電話iPhone。
第二年,蘋果發佈了iPhone,這引起了思科的起訴。 亞當-拉辛斯基(Adam Lashinsky)在他的《蘋果內部》(Inside Apple)(通過Cult of Mac)一書中寫道,該訴訟最終在”一些經典的史蒂夫-約伯斯談判策略”之後得到解決。 這不僅僅是一個巧合,思科為iPhone開發的軟體被稱為IOS,是互聯網操作系統的簡稱。 蘋果在 2010 年將自己的手機軟體更名為”iOS”,儘管該公司在公開宣佈之前保護了其商標。
順便說一句,iPhone 的最初創造者–InfoGear–也曾設計過一款名為iPad的產品。 雖然 iPad 從未作為商業產品進入市場,但它的設計幾乎是為了滿足人們對大型個人數位助理的需求,它有觸摸屏、支援手寫筆、滾動鍵盤和無線連接。 更妙的是,Ackerman 在互聯網歷史播客上分享了一些發佈的原型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