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否決蘋果公司排除通報員工保密協定的新要求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將允許蘋果公司的股東就該公司應如何報告其與員工簽訂的保密協議和隱瞞合同條款的使用方式進行投票。 蘋果公司要求在其下一次股東大會上排除一項有關向投資者通報NDA的提案。
該提案來自一群股東,他們特別希望蘋果公司能將騷擾和歧視行為排除在保密協定之外。
據路透社報導,美國證監會(SEC)拒絕了蘋果的請求。 蘋果的立場是,投票沒有必要,因為”公司的政策是不使用這種條款”。
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經回復蘋果,由於它沒有「實質性地執行該提案」 ,因此,蘋果公司現在將在其下一次股東大會上面臨對該問題的投票。
由投資者Nia Impact Capital牽頭,該提案要求蘋果公司的董事會準備”一份公開報告,評估公司使用此類合同條款的潛在風險”。 特別是在「騷擾、歧視和其他非法行為的情況下」使用這些條款。
在蘋果公司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最初回應之後,前蘋果公司軟體工程師謝爾-斯嘉麗提出了一份舉報投訴。 她說,蘋果公司的回應包含「虛假陳述或誤導」 並附上了她與該公司的和解協定副本。
路透社稱,大公司要求允許跳過股東提案是常規做法。 據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傳統上會批准大約一半的此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