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婭偷逃稅被罰13.41億元背後:一場全民數字經濟稅法大普及
繼雪梨和林珊珊之後,「直播帶貨一姐」薇婭也因偷稅漏稅被處天價罰款。 12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查明,網路帶貨主播黃薇(網名:薇婭)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隱匿個人收入、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6.43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6億元,依法對黃薇作出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41億元。
隨後,稅務部門就薇婭偷逃稅案件答記者問,對薇婭存在的違法事實做出詳細說明。 說明表示,薇婭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多種手段偷逃稅款。 處罰宣布之後,薇婭老公、謙尋控股董事長董海鋒在微博發佈致歉信表示,自己深知”在稅務上並不專業,因此聘用所謂的專業機構幫我們進行稅務統籌合規,但後續發現這些所謂的合法合規的稅務統籌均存在問題。 ”
截至發稿,薇婭微博、抖音、淘寶直播帳號已被封。
前有雪梨、林珊珊,後有薇婭,為何直播帶貨這一行業偷稅漏稅如此高發? 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相關領域從業專家揭示了此次罰款背後的細則,並對直播帶貨行業的監管作出了更多看法。 有律師表示,説明他人偷逃稅,未達到刑事責任的,也將承擔違法責任。
實際上,近些年,偷逃稅手段不斷”升級”,不法人員通過聘請專業策劃團隊進行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款,借關聯企業的名義取酬獲利,為個人的違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更加具有隱蔽性。 而金稅工程三期和今年開始實施的金稅四期正在顯現其作用,從”以票據控稅”邁向了”以數控稅”,不僅僅是稅務方面,還會納入”非稅”業務,實現對業務更全面的監控。 而現在對電商主播的一波波嚴查,就是稅法威力的體現。
事實上,無論中外,對電商和直播帶貨行業徵稅,一直都是新事物,比如國外對最大電商平台亞馬遜的收稅,爭議和博弈始終未斷。 因此,薇婭的13.41億元巨額罰款,不僅是對直播行業的一次清理整頓,更可視作對行業和廣大消費者的一次數字經濟稅法的普及。 中國在稅法上的治理創新,或已走在了領先位置。
薇婭致歉,13.41億元是如何構成的?
在稅務部門對薇婭存在的違法事實的詳細說明中,可以看到薇婭的偷逃稅操作:通過隱匿其從直播平臺取得的傭金收入虛假申報偷逃稅款;通過設立上海蔚賀企業管理諮詢中心、上海獨蘇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等多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個人從事直播帶貨取得的傭金、坑位費等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企業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 ;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
處罰消息公佈后,薇婭當日下午於微博發佈了致歉信,表示”深感愧疚願承擔一切後果。 “隨後,薇婭的直播間賬號被淘寶App凍結。
偷逃稅款6.43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6億元,薇婭將面臨哪些處罰? 處罰公佈的13.41億有哪些細則構成? 薇婭後續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中央財經大學預防金融犯罪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許浩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 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意味著,除了要繳納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還要被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那麼,本案中的不同罰款倍數是如何確定的?
據杭州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對其主動糾錯的偷逃稅等違法行為依法從輕處理。 黃薇對其隱匿個人收入偷稅行為進行自查併到稅務機關提交補稅申請,能夠配合調查主動補繳稅款5億元,占查實偷逃稅款的78%,並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情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按照《浙江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給予從輕處罰,對黃薇隱匿收入偷稅但主動補繳和報告的少繳稅款處0.6倍罰款。
另一方面,對其未能糾錯的違法行為視危害程度依法嚴肅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按照《浙江省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黃薇隱匿收入偷稅且未主動補繳部分,性質惡劣,嚴重危害國家稅收安全,擾亂稅收征管秩序,對其予以從重處罰,處4倍罰款;黃薇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部分,較隱匿收入不申報行為,違法情節和危害程度相對較輕,處1倍罰款。
本案中,黃薇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若其能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則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若其在規定期限內未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不是孤例,機構幫著偷逃稅也是違法
此次處罰公佈之後,薇婭老公、謙尋控股董事長董海鋒在微博也發佈了一封致歉信表示薇婭因稅務問題被處罰,自己”難辭其咎”。 他稱,「我深知在稅務上並不專業,因此聘用所謂的專業機構幫我們進行稅務統籌合規,但後續發現這些所謂的合法合規的稅務統籌均存在問題。 ”
董海鋒發佈致歉信 圖片來源:董海鋒微博
對此,身為律師的許浩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明他人偷逃稅,未達到刑事責任的,也將承擔違法責任。 因為該種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稅收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對説明他人偷逃稅處以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
這意味著,若董海鋒所言屬實,其聘用機構也涉嫌違法。
今年下半年,網路主播偷逃稅款的新聞頻發。
11月22日,杭州稅務局通報稱,發現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兩名網路主播涉嫌偷逃稅款。
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朱宸慧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6555.31萬元,對林珊珊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2767.25萬元。
有行業人士曾指出,直播帶貨之所以有偷稅漏稅的現象,原因是一直以來對線上商家和主播的收入很難被監管和統一徵稅。
以數治稅:高收入人群被納入強監管
直播帶貨領域的全面準確稅收監管真的很難實現嗎?
一位稅務行業有30年工作經驗的蔣女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2019年3月1日上線的金稅工程三期系統,已經集合了大數據評估和雲計算功能,這些功能讓許多違法違規行為無所遁形。 金稅三期的核心是「以票據控稅」,企業的收入、成本和費用都通過發票被稅務局監控。 但以票控稅容易有一個漏洞,即多套賬。 而金稅四期的上線,加強監控的意圖更加明顯。
今年9月15日,在金磚國家稅務局長視頻會議中,國家稅務局長王軍發言:金稅工程四期建設已正式啟動實施,我國正向”以數治稅”時期邁進,稅務工作將進入一個新的時代。 11月16日,王軍局長在第50屆SGATAR年會上再次提到,我國已開啟了依託”金四”推進稅收征管數位化之路。
北京時間9月15日晚,金磚國家稅務局長會議以視頻方式舉行。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參加會議並作主旨發言。 圖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官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金稅三期實現了對國稅、地稅數據的合併及統一,其功能是對稅務系統業務流程的全監控;金稅四期,不僅僅針對稅務方面,”非稅”業務也被納入其中,對業務進行更全面的監控。 同時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銀行以及銀行等參與機構之間信息共用和核查的通道,實現企業相關人員手機號碼、企業納稅狀態、企業登記註冊資訊核查三大功能。
除了技術手段之外,許浩還告訴記者,目前稅務部分利用稅收大數據持續健全動態”信用+風險”監管體系,強化精準監管,提高監管效率。 稅務部門也與公安、海關、人民銀行等多部門推進合作。
許浩也告訴記者,金稅四期上線之後,稅收監管已不是問題。 “這兩年,稅務部門明顯加大了對高收入人群、高風險行業的監管力度。 帶貨主播群體就是其中之一。 他說。
隨著金稅四期的上線,下一步對於高凈值人群來說,伴隨著自然人納稅識別號的建立和新個稅中首次引入反避稅條款,個人的資產收支更加透明化。
在大數據和內容控制監督的雙向夾持下,稅務監控越來越嚴,偷逃稅款也將無處遁形。 法律界人士提醒,有9類企業將不再有空可鑽:虛假開戶企業、空殼企業、少交個稅和社保的企業、庫存賬實不一致的企業、虛開發票的企業、收入成本嚴重不匹配的企業、申報異常的企業、稅負率異常的企業以及常年虧損企業。
電商直播:徵稅規範化是大勢所趨
“在平台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頭部網路主播的稅收違法行為,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作為頭部主播,其也起到了負面的示範作用。 “許浩如此評價下半年頻發的主播偷逃稅款事件。
網紅主播帶貨依託電商平臺高效觸及使用者,通過真人在線講解,同步展示商品效果,銷售效率大大提高。 近年來電商發展迅速,大量商家和從業人員湧入,創造了極高的商業價值。 不可否認,直播帶貨已成為推動我國消費的重要業態之一。
在直播帶貨大熱的2020年,當年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全國12315平臺共接收「直播」相關投訴舉報2.19萬件,同比增長479.60%。 其中,直播帶貨訴求佔比近六成。
據中國互聯網絡資訊中心發佈的數據,截至2020年12月,我國電商直播用戶規模達到3.88億人,其中,66.2%的直播電商用戶購買過直播商品。 艾媒諮詢數據和預測,中國在線直播行業用戶規模在2021年和2022年將分別漲至6.35億和6.60億人。
圖片來源:艾媒諮詢
龐大的使用者需求,帶來了直播帶貨主播天文數位級的收入。 因此,電商徵稅規範化是大勢所趨,但道阻且長。 針對直播新業態的徵稅必然要構建起有效的監管體系,以匡正行業良性發展,維護社會公平。 事實上,近幾年,直播帶貨面對的監管一直在加強。
2021年4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佈《網路直播行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特別指出,對粉絲數量多、交易金額大的重點直播間運營者採取安排專人即時巡查、延長直播內容保存時間等措施。
這一政策被行業解讀為加強對李佳琦、薇婭等直播帶貨頭部主播的監管力度。
9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表示近期要結合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情況,對存在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網路主播進行一對一風險提示和督促整改。
監管之後:直播電商路在何方?
“隨著近期國家稅務機關對直播電商逃稅問題加大稽核力度,短期內這些網络主播面臨著很大的監管壓力,估計不少會主動補稅。” 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直播電商的補稅風潮已經來襲。
在薇婭被罰當天,據新華社報導稱,在今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專門印發通知,明確網路主播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之後,目前已有上千人主動自查補繳稅款。
“從長期來看,稅務問題只要能解決,未來直播電商依法納稅,並不會影響直播電商的長遠發展。” 趙佔領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
但行業人士對此有不同看法。 在雪梨、林珊珊出事之時,就有業內人士用”大震蕩”來形容這場變動。
直播電商的商業模式,去除了傳統電商平臺等中間環節,以直播間為中間連結,上通廠家,下鏈消費者。 薇婭、林珊珊、雪梨等並不僅僅是”主播”而已,在她們背後,是一整套以其為核心運轉的供應鏈公司、自主品牌等的商業體系。
海豚智庫創始人李成東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此次事件對商業模式本身是沒有什麼影響的,達人直播帶貨的基本邏輯還是賣貨抽取傭金,商業模式沒有什麼太大變化。
但是核心的影響有兩點。 首先是供應鏈管理。 以前供應鏈上有供貨方,但沒有抵扣加值稅,不給主播抵扣發票,以至於很多收入不合規。 以後要繳這部分稅(12個點),成本一定上漲。 所以對供應鏈影響很大;其次,對主播來說,原來他們靠個人獨資公司,可能只需要交3%~6%的稅,現在作為高收入群體,要交的個人所得稅率達45%。 這樣的話,大部分主播可能不會再設立獨資公司。
對於想上市的公司來說,影響還是很大的,因為如果企業IPO,歷史數據都得追溯,不合規的公司,可能會被終止IPO。 涉及電商網購的很多公司,此次監管從嚴,恐怕都會是要查。
雪梨所在的宸帆電商、薇婭所在的謙尋控股都曾傳出要衝刺IPO的消息,而先後到來的補稅風波,不光使她們個人財務上遭受損失,也是對其所在公司的衝擊,從業者們或許還應該思考一下:直播電商下一步,怎麼才能走得更穩一些?
記者/王紫薇
編輯/劉雪梅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