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言短視頻版權爭議:司法應遵循避風港原則 不應突破
短視頻侵權邊界很模糊,版權規制問題成為現實考驗。 近日,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治理研究中心、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創新與競爭研究中心舉辦”短視頻版權爭議的化解路徑”學術研討會。 多名與會學者認為,視頻行業應當遵守避風港原則,堅持”通知即刪除”規則,司法也不應突破立法規制。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應通過建立一個多元主體、多方共治的格局,設立裁決機制以化解糾紛。
短視頻侵權邊界模糊,”打擊侵權還是應當遵循避風港原則”
近日,《電腦報》發佈了11個視頻平臺的短視頻版權管理橫向測試報告。 報告顯示,侵權短視頻的審核問題不僅存在於短視頻平臺,各大長視頻平臺也同樣面臨著審核壓力。
2020年7月,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結了「圖解電影」APP關於《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案件,該APP截取了劇集中的382幅畫面並製作劇情解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方侵犯了優酷對上述兩部劇集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判賠經濟損失3萬元。
澎湃新聞觀察到,作為全國首例涉及將影視作品製作成網路圖片集方式侵權的案件,對於明確影視市場商業化開發和合理使用的邊界有重要意義。
不過與該案例不同的是,短視頻侵權邊界很模糊,前述報告認為,大多數UP主都會在原作的基礎上進行二次加工,而且平臺審核的機制也明顯區別,有的平臺用一點片段都不能發佈,有的即便將全劇分段上傳也毫無障礙。
“短視頻版權到底如何合理合法、有效率的規制,學界、實務界眾說紛紜。”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院長、互聯網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許身健認為,短視頻行業的版權治理問題,本質上就是競爭與創新、傳統與保守之間的碰撞所產生的新興法律問題,”一種觀點是,應當加強短視頻平臺的事前審查義務,以充分保障權利人權力”。
許身健對此表示擔憂。 在他看來,增加事前審查義務,是否能夠重複解決版權爭議問題,仍有待討論。 他分析指出,首先,短視頻作品數量非常龐大,如果說這樣的版權規模被數以億計的短視頻創作者進行二次創作,每天產生出來的視頻數量是難以想像的。 第二,即使進行大量的事前審查,這背後帶來的人力財力時間的投入,成本也是難以想像的。 這樣的做法,其實在變相的遏制競爭。 第三,假設說把審查短視頻大部分工作與重點放到事前,事前有一個審查流程當中,審查時間也會大大延長。
“智慧財產權是需要創新、需要競爭的,如果說更新的頻度大大的降低,也不利於提高客戶的體驗,會導致使用者減少、進一步影響到平台經營。” 許身健直言,中國互聯網經濟、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離不開智慧財產權的創新以及競爭。
許身健直言,打擊短視頻侵權行為,還是應當遵循「避風港」原則。 因為「避風港」原則,界定了各種知識內容傳播的邊界,還考慮到了互聯網的開放性、共用性與平等性。
澎湃新聞注意到,避風港原則的核心是通知、刪除規則,是指當權利人認為網路服務所涉及的作品侵犯自己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時,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平臺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平臺接到通知后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承擔連帶責任。
學者:要求視頻網站承擔「超人式」注意義務是不可取的
根據避風港原則,一般而言,平臺在接到權利人通知后及時下線,就應當免責。 不過,未經授權對影視作品刪減切條、改編合輯製作短視頻,以及未經授權複製抄襲短視頻並上傳網路平臺等行為,一直存在界定難、追責難等問題。
11月29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優酷訴快手短視頻侵權《冰糖燉雪梨》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快手賠償優酷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46萬元人民幣。
《冰糖燉雪梨》自2020年3月19日起在優酷播出,浙江、江蘇衛視同步播出。 優酷擁有該作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佔性資訊網路傳播權。 開播次日,在快手APP搜索「冰糖燉雪梨」,出現大量切條、整條視頻等不同形式的侵權內容。 優酷先後多次發送侵權告知函,要求快手平臺刪除涉案侵權電視劇,但快手使用者仍然在上傳作品劇集。
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為,快手平臺具有主觀過錯,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也未採取預防和制止的合理措施,使涉案作品在其平臺持續傳播,構成説明侵權,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要明確區分紅旗原則與避風港原則之間的關係。”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曹偉表示,要明確紅旗原則是適用避風港原則的前提條件,不是兜底條款。 不應當隨意擴大對於紅旗原則的解釋。
比如,一味的提高視頻平臺的審核標準,要求視頻平台應該對所有的視頻逐一過濾,要求視頻網站承擔「超人式」注意義務是不可取的。
澎湃新聞注意到,「紅旗」原則是「避風港」原則的例外適用,是指如果侵犯資訊網路傳播權的事實是顯而易見的,就像是紅旗一樣飄揚,網路服務商就不能裝做看不見,或以不知道侵權的理由來推脫責任,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不進行刪除、遮罩、斷開連接等必要措施的話,儘管權利人沒有發出過通知,也應該認定網路服務商知道第三方侵權。
曹偉坦言,紅旗規則的本質是為了下一步適用避風港規則的時候,附設的一個前提。 其目的是為了讓平臺適用避風港原則而設立的。 紅旗原則的適用,是對勤勉與努力的,對於這些侵權認真的維持的平臺給予的鼓勵,而不能是怠惰與放縱的一味在事前增加審核義務。
關於避風港規則,曹偉認為這一規則本身是一種互動式的維權機制。 比如說一個視頻上傳到網站之後,這個網站有沒有事後審查,有沒有事後主動發現,各個視頻網站都會多少進行一些攔截措施,但是確實在發現時間、強度上是不一樣的。
與此同時,避風港原則還是一種個案式的維權,也就是你應該具體提出對某個具體的個案進行維權,「最近有一些觀點說對某個類別一次通知,全網下架,這是對避風港規則嚴重的違規,因為這裡面有合理創作、憑藉的合理使用,怎麼可能全網下架呢? 從法律價值來講,動不動下架,互聯網上的東西可能所剩無幾。 “曹偉說。
此外,涉及到大量的合理使用的保護問題,一味擴大使用過濾措施很大程度上可能導致構成合理使用的視頻被錯誤刪除等誤傷。
合理使用”成為侵權界定難點,業界學者建議設立裁決機制
短視頻版權治理難在何處? 根據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法博士後郝明英的分析,從法律上來講,短視頻侵權認定的重點與難點問題在於兩個:一是如何認定短視頻的合理使用,二是關於短視頻侵權責任認定的問題。
他表示,關於合理使用的邊界,短視頻保護要基於刺激產業的發展,如何進行利益平衡,不僅僅是權利人、內容創作者、傳播者的平衡,還有就是關於產業發展的利益平衡,是嚴格適用,還是適用寬鬆的標準? 是嚴格保護權利人的利益,還是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勵新技術、新業態發展,這是最終定位與考量的問題。
在短視頻侵權問題的思考上,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創新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陶乾提出了建議:第一,在平臺責任判定上,既要要求平臺本著最大善意原則,採取技術防控事先預防放權,也要防止機器審核過濾措施過於激進,而損害網路使用者自由表達和獲取信息的權利。 第二,要考慮到的短視頻、直播作為網路娛樂方式,融入到公眾文化方式的一部分。 所以一方面應當通過平台監管和司法裁判,來提高網路使用者尊重版權的意識,另一方面對於社交媒體平台當中出現的未對著作權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作品呈現,權利人也應當予以適度的容忍。 第三,應當以動態的視角審核互聯網時代下服務提供者對於創新商業模式的推動與應當承擔的義務與責任,而且應該關注到平臺內遊戲、影視、生活、教育、交友等不同品類經營模式的差異,亦要注意到平臺注意義務在智慧財產權侵權,對於其他的違法行為不同情境下平臺注意義務的差異。
“短視頻侵權認定情況處於疑難狀態,特別是對於合理使用的認定。”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表示,至少目前的法條與司法解釋當中,沒有明確要求平臺履行承擔這樣的過濾義務,平臺不承擔一般性的審查義務。
在劉曉春看來,探討短視頻治理或者平臺治理過濾措施責任的時候,一定要有”整體”的圖景,”有些短視頻沒有特別清晰的授權過程,但是實際上有內部的授權可能性,有些短視頻沒有特別嚴格書面上法律意義上的授權證書,但是實際上製作者與創作者客服聯繫過,被允許使用相關素材,這種情況下是經過授權,只是不規範,要與傳統的網络盜版場景區分開”。
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鄭寧則就監管部門如何解決長短視頻面臨的版權糾紛,提出了一些建議。
她表示,從具體的監管來說,基本原則有三個:一是在現行框架下進行立法與監管,避風港規則、紅旗規則等,立法沒有突破,我們還是要遵循這樣的基本框架,不要搞所謂的超出法律規定的”司法創新”;二是如何在安全與發展之間尋求平衡,這可能是版權部門需要關注的;三是多元共治理念。 通過版權部門的牽頭,建立一個多元主體、多方共治的格局,最終化解糾紛。
她還建議,可以設立一個裁決機制,相對中立權威的對疑似侵權的機構快速做出裁定。 “互聯網法院不堪重負,很多案件不要都堆到司法機關去,通過行政裁決或者行業協會裁決的機制,能夠快速的解決糾紛。” 鄭寧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