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會同意加強管控美國科技巨頭
歐盟議會週三投票支援新草案,同意對美國科技巨頭加強管控,範圍甚至涵蓋企業的零售活動以及它們在歐洲之外的商業使用者。 歐盟《數字市場法案》為美國科技巨頭劃下紅線,告訴它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以罰款全球營收的10%。
法案瞄準亞馬遜、蘋果、谷歌、Facebook,歐盟議會還不滿足,有意將 booking.com、Zalando等也納入監管範圍。
之前法案涵蓋了網路仲介服務、社交網路、搜尋引擎、操作系統、線上廣告服務、雲計算、視頻分享服務,現在歐盟還希望法案可以適用於網路瀏覽器、虛擬助手、互聯網電視。 歐盟希望使用者可以輕鬆修改預設設置,自由選用競爭性服務和產品。
法案由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於去年12月公佈,聽到投票通過維斯塔格表示祝賀。 她說:「投票發出一個明確的信號,即歐盟的民主不是為了讓大科技公司來設定遊戲規則,規則由立法者設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