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網上的論文版權算誰的,如此收費合理嗎?
知網最近又被推到風口浪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一位退休教授趙德馨,發現自己有100多篇文章被擅自收錄到了知網,自己卻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和稿費。 為此趙老先生自2013年起狀告知網,終於於今年獲賠了70多萬元。 近日的風波,是因為知網乾脆下架了趙老先生所有的論文,再次引發輿論。 儘管知網道歉,趙老先生希望知網能有進一步的改進措施。
趙德馨的案例之所以引起公眾的注意,主要是兩點。 一是版權歸屬問題,尤其是自己的文章下載還要付費嗎? 二是平臺(或資料庫)的收費問題,公眾普遍感覺知網靠別人的研究掙錢,而且收費過高。 這兩點都值得仔細分析。
學術論文與文學作品的版權有本質區別
首先,看版權問題。 作者放棄版權,其實是國外學術雜誌常見的做法。 作者在發表論文時,會同時簽署一份版權轉移的同意書,從此文章的版權將為雜誌所擁有。 至於轉移之後,作者是否仍具備一些特殊權利就看出版方的具體條款。 例如,管理學科的INFORMS機構的政策是,作者仍然可以自由地在將來文章或書籍(例如教科書)中使用自己已發表的文章內容。 但作者如果需要下載自己最終發表的文章,和其他讀者一樣也需要是INFORMS的會員或者已經訂閱了INFORMS的機構帳戶。 因此,如果你訪問一些管理學科教授的網站,會發現很多人只會放文章在發表前的版本,或直接一個連結到刊物,一般不會放上文章在刊物發表的PDF版本。
究其根本,是基於學術研究和其他傳統知識產品(例如文學作品)的本質不同。 學術研究本身具有公共產品屬性。 當作者將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刊物發表,其根本目的是為了增進人類知識而非盈利。 因此作者希望的是這個研究成果能被廣而告之,增進知識傳播。 而學術刊物一般也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是為了促進學術發展,具有公共產品性質。 為此,學術刊物通常沒有稿費(例如《Science》等頂級刊物)或很少的稿費,為學術刊物做評審也沒有酬金。 一篇文章發表,刊物會要求作者提供詳細資訊闡述研究的設計,分析,甚至數據,以供其他人來複製。
因此,學術研究是一種公共產品,當作者在刊物發表的時候,原則上他對信息沒有任何保留(當然作者可以利用研究成果申請專利),而且在傳統上作者一般不會和刊物計較版權事宜,這是導致在過去存在一些版權不清的灰色地帶。
而國內很多學術刊物在這方面也有類似條款。 例如本文作者所在的管理學科,國內著名的刊物《管理世界》雜誌關於版權就有以下說明:
“文章在《管理世界》發表後,本論文的版權、數位化複製權、發行權、翻譯權、彙編權及資訊網络傳播權將無償轉讓予《管理世界》雜誌編輯部。”
“作者仍可以在正常的教學和研究活動中繼續使用其文章,但若作者希望將文章用於商業用途,例如以書籍或網络形式重新出版其文章,則需獲得《管理世界》雜誌社的書面許可。”
根據這些,如果文章作者在發表之前要簽署一個正式的文件,那麼也許從法律上就不是約稿的單方面說明瞭。
不過,趙德馨的案例顯示,目前國內很多雜誌出版社與作者之間並沒有簽訂清晰的授權條款。 比如,趙老先生的論文《中國歷史上城與市的關係》,刊登在《中國經濟史研究》2011年第4期,該論文后被中國知網收錄。 當時這期雜誌上寫有:本刊已加入《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中國期刊網”,著作權使用費與稿酬一次性給付。 作者如不同意文章被收錄,請在來稿時書面說明,本刊將做適當處理。
法院認為,這樣的說明是稿約單方聲明,不足以證明從作者處取得了涉案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授權及轉授權的權利,因此期刊不具備資訊網路傳播權許可使用的效力。
這個判罰之後可能很多學術刊物會明確與作者的版權事宜,相信以後這方面的糾紛會逐漸減少。
限制公共平台的壟斷地位應納入行政考量
其次,該案例的另一個焦點是學術資源平台的收費標準。 在討論定價之前,我們應該先搞清楚這些平臺創造了什麼價值。
如果沒有學術資源平臺,學者在搜索文獻的時候就需要自己去搜索。 沒有互聯網的年代,學者可能就只會去查自己熟悉的刊物,因此市場規模會由於較高的搜索成本而受限。 有了互聯網但沒有學術資源平臺,那麼大家可以使用搜尋引擎。 但是,這裡有兩個問題。
一、刊物必須上線,否則搜不到。 這個無疑增加學術刊物的成本,因為這些刊物一般經費有限。 因此在操作中會看到各個刊物的線上產品品質良莠不齊。
二、搜尋引擎並非專門為學術文章搜索而定製,因此搜索效果不佳。 而學術資源平臺(或資料庫)的出現恰恰解決了這些痛點。 不但產品豐富一站式解決,而且產品和服務標準化,大大降低搜索成本。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這類學術資源平台本質上和傳統市場的零售商沒有區別,其存在都是為了減少市場交易成本。
既然創造了價值,平臺自然要索取回報,只是價格應該合理。 但什麼是合理的價格其實是個很難確定的問題,所以對市場競爭進行引導,抑制壟斷應是更為可行的路徑。 平台壟斷不但會導致刊物的版稅減少,用戶價格上升,更重要的是刊物的流量會被平台決定。 也就是說,平臺可以影響學術的評價和發展,這將是一個不可接受的現象。 但是一旦有兩三個類似知網的平臺存在,刊物就會有更多的話語權,那麼市場就會趨於公平,費用也會趨於合理。 例如筆者所在的管理專業,外文資料庫就有很多,例如JSTORE、 EBSCO、PREQUEST、SPRINGER等,雖然各有差異,也有不少重合。
知網更大的問題是在國內擁有幾乎壟斷的地位。 它是國內最大規模的學術交流平台,擁有最大最完整的中文文獻庫。 平臺能提供每篇文章下載量和引用量的統計,為學術水平評價和教師晉陞提供了重要參照指標。
知網除了為大學和研究機構提供付費服務,對個人使用者也進行收費。 比如個人查文獻的話,按5毛錢每頁收費。 一篇論文如果要查閱20篇文獻,每篇按平均10頁計算,光是文獻部分就需要付給知網100元。
知網有多賺錢? 由於知網並非單獨的上市公司,我們只能從同方股份的年報中一窺端倪。 從2018年到2020年,同方知網的主營業務收入從99929萬元增長到116758萬元,毛利率由58.01%降低到53.93%。 這個數位高嗎? 我們可以參考荷蘭出版巨頭愛思唯爾(Elsevier)。 在2020年,愛思唯爾在資料庫方面的經營獲利率是37.9%。 按照這個數據,知網54%的毛利應該還可以。 另外,由於沒有版稅的數據,不知道這幾年毛利率的降低是否是由此導致。 如果是的話,意味著知網付出了更高的版稅,是個好事。
學術研究具有公共產品屬性,因此學術資源平台也應該具有部分公共產品屬性。 在這個思路下,政府可以對價格有所指導或規範。 最基本的一點,應該要求這類平臺財務數據透明,例如上面提到的版稅。 這些都有助於減少公眾的誤解。
其實除了該定什麼價格,具體的定價模式也是值得討論的。 比如2019年2月28日,加州大學(UC)系統宣佈取消對荷蘭出版巨頭愛思唯爾(Elsevier)的訂閱,希望借此舉動打破科研成果付費牆。 當然,這是一種兩敗俱傷的做法。 今年3月,加州大學宣佈和Elsevier最終達成一項為期4年的新協定,該協定將使加州大學作者,在約 2500種Elsevier期刊上發表的所有研究,都遵循開放獲取(Open-access)出版模式。
在這種模式下,研究人員在期刊上發表論文需要付費,但這些論文是免費提供給讀者的,無需訂閱期刊。 這筆交易實現了加州大學的兩個主要目標——讓其研究更廣泛地可用,並減緩其出版預算的增長。 這個案例的本質其實是定價模式的調整,由平臺的買斷制變為平臺成為研究成果的簡單通道,當然,這個通道是要付費的。
所以,總結下來幾點。 首先,版權問題需要明確。 版權明確了,從學術資源平台下載自己的文章可能也要交費,這個並不奇怪。 其次,政府應該調控市場使其趨於合理。 這裡面應該考慮其公共產品屬性以及市場競爭因素。 而最後,定價體系如何,價格又是多少,則可以通過作者、刊物、平臺和使用者的四方博弈來確定。
(作者陳歆磊為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市場營銷學教授,曾小鏵為北京大學滙豐商學院市場營銷學副教授)
文/陳歆磊 曾小鏵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