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訴QQ外掛軟體備份使用者資訊 一審獲賠52萬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與成都融思科技有限公司,羅某不正當競爭糾紛民事一審判決書公佈。
文書顯示,原告騰訊公司訴稱,被告融思公司通過「群盯盯」」掛機軟體」等軟體,非法登錄、監控、提取以及存儲、使用QQ群成員及聊天資訊、數據,被告羅某説明融思公司推廣、銷售案涉軟體,二被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融思公司辯稱,自己並非QQ機器人(掛機軟體)開發者,群盯盯也不是聊天軟體,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羅某辯稱,融思公司只是租用其網站部分廣告位,其並未參與融思公司的其他經營活動。
法院審理認為,融思公司系群盯盯軟體的研發、運營主體,其通過技術手段指向性的設置相關的功能妨礙、破壞騰訊QQ軟體的正常運行,損害原告合法權益;羅某對融思公司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了説明,兩被告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終判決結果為,融思公司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被告羅某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