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TC為何拒絕英偉達750億美元收購Arm的反壟斷和解協定?
據報導,當原本相互競爭的企業突然之間想要合併的時候,監管機構通常都會對此類交易進行阻止。 但是對於相互之間並不存在競爭關係的縱向合併,監管機構最近也開始變得越來越嚴格。
最近的一個例子就是是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處理晶元製造商英偉達對行動裝置晶片設計商Arm Holdings的收購的方式,這筆交易引發了巨大的爭議。 在該機構上周起訴阻止該交易之前,這兩家公司提出了和解協定。
英偉達與Arm公司之間並不存在競爭,但該交易一直面臨著Arm公司的許多客戶的強烈反對,因為這些客戶是英偉達的競爭對手。 因此,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一直在試圖阻止該交易,並對其進行嚴格的審查,儘管據參與審查過程的人士稱,FTC訴訟的速度比這些公司預期的要快很多。
英偉達於去年9月首次宣布收購軟銀旗下的Arm。 由於英偉達的股價上漲,這項主要是股票的交易價值幾乎翻了一番,達到750億美元左右。 這項交易遭到了高通公司和其他英偉達競爭對手的反對,他們說這將使Arm不再是半導體行業中的一個關鍵的中立者,在這個行業中,Arm向500多家公司提供晶元設計許可。 英國、歐盟、中國和其他地區的監管機構仍在審查這項交易。
英偉達的提議是,他們將成立一家獨立企業,對外授權Arm的晶元設計,並向蘋果、谷歌、微軟和亞馬遜等客戶提供技術支援。 據三位直接瞭解和解提議的人士稱,英偉達將把許可公司的控制權交給新的投資方,該提議此前未被媒體報導。 其中一位人士說,這些投資者最終會讓新公司上市。
然而,從監管機構和行業反對者的角度來看,這個提議依然存在一個關鍵問題。 英偉達仍將控制Arm技術的發展藍圖,這些技術是世界上大多數消費設備的基礎。 而且,在引導Arm技術發展方向的時候,英偉達可以讓它朝著對競爭對手不利的方向前進。 由於這個原因,FTC以及英國和歐盟的監管機構在收到同樣的和解提議後,拒絕繼續討論,這表明英偉達和Arm可能會在縱向合併方面面臨更多監管阻力。
監管機構拒絕英偉達的和解提議,此舉強調了解決涉及縱向兼併問題的內在困難,這與可以出售重疊業務的交易不同。 直到最近,監管機構還願意接受”行為”和解,即公司承諾未來將表現得很好。 但喬治敦大學法學院反壟斷和經濟學教授史蒂夫·薩洛普(Steve Salop)表示,越來越多的縱向交易可能會被全部批准,或者根本不被批准,他一直主張加強反壟斷執法。 他說道:「各機構正在收到來自反壟斷訴訟支援者的信息,這些人認為監管機構應該對縱向交易進行更嚴格的審查。 縱向合並不是無害的。 也可能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問題。 ”
此前的一次合併交易,就經常成為被批評的物件。 這筆交易就是2010年美國最大的音樂會主辦方之一Live Nation和最大的活動票務公司Ticketmaster之間的合併。 為了完成這筆交易,這兩家公司與美國司法部達成了為期10年的和解協定,在協定中,兩家公司承諾不對使用競爭性票務服務的音樂會場所進行報復,並同意由聯邦法院監督其行為。 但在多年來抱怨Live Nation/Ticketmaster沒有履行這一承諾后,司法部在2019年與該公司達成了另一項和解,將聯邦法院的監督權延長了五年。
雖然縱向交易在歷史上並沒有像直接競爭對手之間的交易那樣受到反壟斷審查,但薩洛普表示,此前其實有過這樣的先例,包括在半導體市場上。 2016年,用於製造微晶元的機器製造商Lam Research和生產製造過程中使用的檢測和測量工具的KLA Tencor,在美國司法部(與聯邦貿易委員會共同承擔反壟斷執法職責)表示擔憂后,取消了他們價值106億美元的交易。 司法部稱,如果完成這筆交易,Lam將能夠扣留其競爭對手所需的關鍵設備。
晶元行業之外還有另外一個例子,在晶元之外的一個例子中,監管機構後來曾起訴阻止無線運營商AT&T收購CNN、HBO和華納兄弟的所有方時代華納公司,但是該機構在法庭上敗訴。
政策統一
在新任主席麗娜·可汗(Lina Khan)的領導下,FTC今年已經發出了改變其批准縱向合併的方法的信號。 9月,該機構撤回了一套描述其如何評估此類交易的公開指南,可汗表示企業在論證其交易應被批准時被給予了太多的餘地。 司法部表示,它將與FTC合作,為這兩個機構制定新的縱向合併準則。
對縱向兼併的抵制一直在不斷發酵。 今年3月,FTC起訴阻止基因測試設備製造商Illumina以71億美元收購癌症篩查初創公司Grail的交易。 Grail的測試被設計為在Illumina設備上運行,FTC認為在雙方完成合併之後,Illumina可能會阻礙Grail未來的競爭對手。 這些公司說不存在這樣的競爭對手。 目前該機構和兩家企業正在等待監督其審判的行政法官的裁決。
在英偉達和Illumina的兩起案件中,FTC的民主黨和共和黨委員這一次達成了空前的一致,他們經常彼此意見相左,但是這一次他們卻一致決定提起訴訟。
和解提議
除了將Arm的許可業務作為一個獨立的實體,與英偉達本身的運營分開,英偉達還向FTC和其他監管機構做出了其他承諾。 這些承諾包括:不歧視其他Arm授權商;阻止某些英偉達團隊獲取與其競爭的其他Arm授權商的機密資訊;繼續支援非英偉達業務核心的Arm技術的開發,如發生在設備內部而非數據中心伺服器中的計算。 高通公司曾表示,他們擔心英偉達會優先考慮數據中心計算。
據反對該交易的企業稱,英偉達提出的解決方案的問題在於,獨立的許可公司仍將使英偉達完全控制技術發展,而寄希望於讓法院充分監督該公司未來每項商業和發展決策的公平交易的承諾是不現實的。 而且,即使新的許可業務將提供技術支援,被許可方也擔心,對於更複雜的客戶支持問題,英偉達仍將參與其運營。
據一位直接了解情況的人士透露,英偉達和FTC之間的和解談判在感恩節假期后突然停止。 因此,雙方沒有詳細討論許可實體的具體結構。 英偉達和Arm的設想是,由一個私募股權財團擔任多數股東,英偉達的高管不會進入董事會或參與決策過程。 最終的首次公開募股將鞏固其作為一個獨立實體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