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窗花剪剪」維權成功 法院首次認定短視頻特效道具有著作權
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一則判決中要求抄襲抖音的特效道具下架,抄襲方賠償抖音20萬元。 據瞭解,本案涉及的特效道具,是2021年抖音十大最受歡迎趣味特效之一的”窗花剪剪”,2月4日於抖音上線後,在湖南衛視小年夜春節聯歡晚會大範圍推廣,是抖音牛年春節的主推特效。
其主要功能,是提供窗景和紅色紙張頁面,通過識別使用者鼻尖的運用軌跡,將使用者用鼻尖做剪刀在螢幕上”剪”窗花的效果,動態呈現出來。
“窗花剪剪”上線約10天后,抖音發現,某短視頻平臺出現了極為相似的剪窗花特效道具,遂將該平臺告上法庭。 抖音認為,「窗花剪剪」特效構成視聽作品,被告的抄襲行為侵犯了抖音的著作權;但被告主張,該設計屬於思想範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杭州互聯網法院審理后認為,剪窗花、貼窗花是概念,屬於思想範疇,但如何展示剪窗花、貼窗花可以具象為具體的表達。
在本案中,「窗花剪剪」的情境設置包括了「鼻尖識別定位」、「鼻尖痕跡複製」、「紙張選擇」、”場景設置”和”展開方式”等步驟和內容,體現了製作者在場景設置、元素創作、畫面銜接等方面的具象創作。 這種表達方式是對剪窗花這一思想的獨創性表達,理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法院認為,被告特效道具的外觀雖與”窗花剪剪”存在差異,但整體展示過程和元素內容高度相似,很難用巧合解釋。 因此,法院最終認定兩者構成實質性相似,判處被告承擔侵權責任。
抖音相關法務介紹,「窗花剪剪」以中國傳統手工剪紙為靈感來源,以鼻尖作為使用者與手機等設備的交互媒介,在推廣中國傳統文化的同時,創造了一種全新的剪紙拜年方式。 截至案件起訴時,該款特效使用人數超過2600萬,最高熱度話題中的視頻累計播放次數超11.9億次。
上述法務表示,這是國內法院首次認定「短視頻特效」應受著作權法保護,並對「人機交互生成內容」的權屬及獨創性判斷確立了司法標準。 該案判決對遏制抄襲及惡意跟風短視頻特效,保護行業新型智慧財產權與創新,具有典型的示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