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1天之內被通報處罰30次:皆因”無證運營”
據最新報導顯示,近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在一天之內被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通報處罰30次。 處罰事由均為涉嫌構成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路預約計程車運輸證》,違反《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資料顯示,滴滴這30次處罰金額總計21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滴滴還曾被相關部門約談20多次。 今年9月,交通運輸部會同多個部門,對11家網約車平臺公司進行聯合約談,其中就包括滴滴出行,理由是其開展非法營運,擾亂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損害司乘人員合法權益。
另外,今年7月,網信辦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對滴滴出行啟動網路安全調查。
網信辦表示,經檢測核實,「滴滴企業版」等25款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隨後上被紛紛下架。
鑒於這一系列的負面事件,滴滴在今年6月底在紐交所上市后的表現也並不出色,其發行價定為14美元,以16.65美元高開,市值突破798億美元。
但截止發稿,滴滴出行最新股價7.805美元,較首日開盤價已經腰斬,目前總市值約376.45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