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網紅主播逃稅套路:如何賺最快的錢,逃最多的稅?
在流量生意上賺得缽滿盆滿的網紅主播,最終還是翻車了! 昨日,網紅主播雪梨(朱宸慧)、林珊珊因偷逃稅款被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公告查處,二人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分別計6555.31萬元和2767.25萬元。 而涉嫌幫二人策劃、實施偷逃稅的李志強,也被已依法進行立案檢查,將依法另行處理。
文|新浪科技 楊雪梅
編輯|韓大鵬
一天帶貨動輒數億、數十億的頭部主播,為什麼還要避稅? 這讓不少網友感歎”人心不足蛇吞象”。
實際上,直播行業資金流向十分複雜,涉及品牌方、主播、直播平臺、經紀公司等多方合作,以及可能存在的數據注水、商品真實銷售價格、尾款支付率、退貨率等問題,目前稅法對直播、打賞等的直接規範較難,也普遍存在逃避稅問題。
然而,雪梨林珊珊被罰事件或許只是撕開了冰山一角,隨著電商直播以及其他直播形式的稅務合規上升到議事日程,以及大數據技術的應用,未來針對直播領域的稅收監管可能會越來越嚴格。
“個人獨資企業”背後的秘密
根據稅務機關查清的事實,朱宸慧通過設立多個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等方式,把從有關企業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8445.61萬元,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3036.95萬元。 林珊珊以同樣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1311.94萬元。
業內人士透露,通過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來少交稅,是常見的逃避稅方法。 相比較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繳稅,通過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繳稅,可以享受多重優惠。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網紅、明星旗下有多家個人獨資企業。
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陽告訴新浪科技,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同樣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為何將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為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能夠達到少交稅的效果?
這與我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制度有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分為9種,不同種類的收入按照不同的徵收方式、稅率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首先,按照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按照45%的稅率來繳稅(只要全年收入超過96萬元,即達到45%稅率的最高檔)。 而按照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則最高稅率是35%。
“這一點上已經減少了10個點的個稅。” 王陽表示。
其次,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的計算方式有重大優勢。 如果按照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扣除的僅僅是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以及每月幾千塊錢(總計)的租房/房貸支出、贍養父母支出。 但是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就不一樣了,可以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
即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幾乎是你掙多少錢就要按多少錢交稅。 但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稅=收入-成本-費用-損失,也就是說,還可以通過虛增發票、虛增成本的方式,讓應納稅所得稅降低。 這一點是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不可能有的。
此外,王陽還表示,如果按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有其額外的特殊優惠。 第一,在很多地方,個人獨資企業可以核定徵收,這種稅收徵收制度本身是合法的。 但在實踐中,核定徵收被部分地方的稅務機關「靈活使用」,變成了吸引外來投資的一大利器。 對實行核定徵收的企業,不論其實際收入幾何,都按照很低的固定稅率/稅額徵稅。 第二,在很多地方,企業繳納的稅收可以返還地方分成部分。 這就是坊間常傳的「稅收窪地」、「稅收返還」。 對於企業已經繳納的稅款,將其中部分予以返還,實踐中最高的地方可達32%左右。
在此次案件中,朱宸慧、林珊珊之所以在上海市等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就是為了享受以上兩項優惠。 這一點,是以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絕對享受不到的。
直播帶貨,誰要發票啊?!
雪梨和林珊珊的情況不是個例,接下來,可能還會有一些類似的主播逃避稅案件披露。
此次稅務部門公告中提到,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還發現其他個別網路主播在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中自查自糾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稅行為,正由屬地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稽查。
實際上,逃避稅問題在直播行業普遍存在。 直播行業資金流向複雜,尤其直播帶貨方向,涉及品牌方、主播、直播平臺、經紀公司,以及其他的中間方,涉及多方合作。
主播和平臺或機構之間的合作關係不同,比如與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以個人名義與平臺合作、以工作室名義與機構合作,收入性質就不同,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及加值稅時的適用稅率就不同。
此外,每一場直播結束後結算的GMV也可能會存在數據注水、商品真實銷售價格、尾款支付率、退貨率等問題。
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告訴新浪科技,網路主播所涉法律關係複雜,其收入來源多元化,可能包括打賞收入、來自平臺或經紀公司的分成收入、勞動報酬收入,廣告收入、線下商業演出收入等,導致資訊不透明,增加了稅收監管的難度。
王陽也提到,直播行業避稅問題比較嚴重的主要原因是直播賣貨的對像是最終的銷售者,也就是說是個to C端的行業,消費者一般都不會說要發票的,沒人在直播間買了東西還要開張發票的。 這種情況下客觀上為直播賣家逃稅提供了條件。 當然,直播行業目前非常火熱,金額大,直播賣家也有逃稅的動機。
總之,直播行業的複雜性,讓直播帶貨行業從主播到商家到平臺各個環節規範化監管難度加大。
不過,今年來,國家也在進一步收緊對於利用「稅收窪地」避稅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今年3月《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就提出,嚴查利用「稅收窪地」「陰陽合同」”關聯交易”等方式逃避稅行為。
中娛智庫創始人兼首席分析師高東旭表示,這次(朱宸慧、林珊珊的)處罰事件,對於直播MCN公司、直播平臺以及主播都是一個震動,電商直播以及其他直播形式的稅務合規已經上升到議事日程。 同時會促進相關部門會出台詳細的法律法規規範直播打賞、直播帶貨等行為,以及相關收入進行稅收認定的細則。
目前來說,網路直播行業已經逐漸成熟,更加規範,分工更加明確,平台競爭也更加激烈,主播成為網紅的門檻已經提升很多,不斷有MCN公司倒閉,直播行業暴利時代已經過,進入到精細化運營階段。
“直播行業的規範是個大話題,細分領域比較多,僅從電商直播領域來看,需要平臺、主播、MCN公司、行業主管部門、媒體及社會的共同努力,從規則和政策制定、主播素質提升和自律、MCN公司良性競爭、行業主管部門加大政策完善及違法違規處罰力度、社會監督等等方面共同攜手。” 高東旭提到。
是否能再次複出成迷
此次處罰,無疑帶給雪梨、林珊珊兩位主播和其背後的機構宸帆電商沉重的打擊。
一方面是合計9000萬多的巨額罰款,更大的代價還在於雪梨、林珊珊的個人發展,以及公司的後續運營。
資料顯示,雪梨、林珊珊都是宸帆電商的高管,其中雪梨是公司法人、董事長兼CEO,也是公司背後實際控制人,總股權比例55.49%。 林珊珊為宸帆電商CMO,而李志強則為該公司的首席戰略官。
天眼查信息顯示,朱宸慧名下有十余家關聯公司,舟山蘊予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為朱宸慧、林珊珊共同持股企業。 朱宸慧、李志強共同持股一家公司,為杭州宸帆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
宸帆電商共完成三輪融資,最近一次是2021年4月披露的千萬級美元B+輪融資,投資方為眾源資本。 宸帆電商2016年經戰略優化升級后正式成立,最初是女裝領域,如今已經拓展至美妝、童裝、家居等領域,擁有超過300位獨家簽約紅人。
此次只是暴露出了雪梨、林珊珊兩位公司頭部網紅的逃避稅問題,這家公司旗下的數百位簽約紅人是否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後續的補稅又會給公司帶來怎樣的衝擊,將是宸帆電商面臨的問題之一。
在引發大量關注和熱議之後,11月22日晚間,雪梨和林珊珊通過各自的微博賬號發佈《致歉信》,二人都將暫停直播間直播,進行規範和整頓;將更加合規經營,依法繳納稅款。
雖然暫未被封號,但短時間內雪梨和林珊珊可能都無法複出,以及未來複出后還能否重新擁有市場,對於宸帆電商來說都是巨大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