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號App出租「王者榮耀」帳號,構成不正當競爭一審判賠43萬
在一起公司間糾紛中,長沙開福區法院曾發出全國首例遊戲帳號租號禁令,禁止被告開發的租號App提供”王者榮耀”遊戲帳號出租服務。 11月17日,開福法院對這起騰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訴湖北兩家科技公司、長沙某科技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一審宣判,判三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湖北兩家科技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支出共計430175元,並連續十日在其網站首頁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記者/譚君
App出租王者榮耀帳號,被認定侵權騰訊
該案源起出租遊戲帳號生意。
騰訊方認為,湖北兩網路科技公司在其共同運營的租號App上,提供《王者榮耀》遊戲帳號出租服務,長沙某網路科技公司通過其運營的網站為租號App提供分發服務,遂將三者訴至法院。
騰訊請求確認三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並侵犯其著作權,要求賠償其經濟損失,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湖北該兩家網路科技公司辯稱,遊戲帳號的出租行為僅是短暫轉移帳號的擁有權,在行為結束后,賬號恢復至正常狀態,不影響原告對遊戲的管理和正常運營;未成年人可以使用租號服務,屬於軟體的漏洞,非被告主觀故意。
長沙某網路科技公司辯稱,其只提供租號App下載,沒有參與任何經營,從未獲利。
開福法院認為:三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湖北兩網路科技公司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規避防沉迷通知,導致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的監管法規形同虛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湖北兩網路科技公司在明知遊戲帳號要求實名制的前提下,仍實施租售賬號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及商業道德,通過妨害原告經營管理的方式獲得利益,擾亂互聯網行業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兩原告和正常遊戲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長沙某網路科技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站上對構成不正當競爭的租號App進行宣傳、推廣和遊戲帳號分發,亦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法院遂判決:三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湖北兩家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支出共計430175元,並連續十日在其網站首頁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法院披露的租號App截圖
法院曾發全國首例相關訴前禁令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該案尚未宣判之前,9月28日,開福法院曾發出訴前行為保全禁令,要求湖北兩網路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其開發的租號App提供”王者榮耀”遊戲帳號出租服務,責令長沙某網络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對湖北兩公司的租號App進行宣傳、推廣及帳號分發行為。
這是全國法院系統對「王者榮耀」遊戲租號平台發出的首例禁令。
禁令申請人騰訊方認為,被申請人湖北兩公司和長沙某公司違反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非法租賃遊戲賬號的行為,導致公眾對騰訊開發的”王者榮耀”遊戲社會評價降低,損害了騰訊的商業信譽,增加了騰訊的遊戲運營成本,故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行為保全,請求裁定三被申請人立即停止”王者榮耀”遊戲帳號的出租平臺服務。
開福法院認為申請人申請理由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要求各遊戲企業和平臺嚴格落實網路實名制。
8月30日,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規定,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路遊戲服務的時間,要求所有遊戲均必須接入國家新聞出版署網路遊戲防沉迷實名驗證系統,網路遊戲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實名註冊和登錄的使用者提供遊戲服務。
被申請人通過其運營的租號App及網站租賃遊戲帳號,使未成年人有可能通過租賃遊戲帳號的方式登錄「王者榮耀」遊戲,從而規避了防沉迷通知,導致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的監管法規形同虛設。 基於網路傳播範圍廣、傳播速度快的特點,對被申請人的侵權行為如不及時採取保全措施,不僅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而且將持續增加對申請人商譽和市場份額的損害。
長沙開福區人民法院員額法官李漫介紹,網路實名制與未成年人防沉迷機制是我國互聯網管理的基本政策。 對此,網路安全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均有規定。 三被告作為互聯網行業的經營者,應當明知”王者榮耀”遊戲系原告開發並經營的知名遊戲,亦應當明知國家關於遊戲賬號實名制以及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要求。
“本案中,三被告的行為不僅對兩原告構成不正當競爭,且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本案為引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路提供司法保障,築牢未成年人網路防火牆。 “李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