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牛助手”App創始人二審改判4年 被告人律師堅稱技術無罪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公開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案件,被告人張某傑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某傑於2019年5月3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張某傑供述,其在2017年成立了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並擔任CEO,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張某輝,其用他的身份證註冊該公司,公司主要開發手機應用軟體並提供有償使用服務。
公司開發的軟體「大牛助手」App,通過購買深圳羅盒科技有限公司虛擬程式APP的使用權,對該APP的介面進行優化並添加充值介面,然後上線運行。
據張某傑的供述證實,「大牛助手」在不改變其他APP原始程式碼的情況下,通過虛擬位置資訊、Wi-Fi資訊和照片資訊,對其他APP該類資訊進行修改。
當使用者使用其他APP不想暴露自己的位置資訊時,「大牛助手」就對使用者的位置進行遮蔽,當使用者想要修改自己位置資訊時,”大牛助手”可以進行修改,修改時打開”大牛助手”,將需要改變定位資訊的APP添加到清單中,點擊類比定位功能,然後在地圖上選擇需要修改的位置即可。
據悉,「大牛助手」的新註冊用戶有12小時免費試用時間,包月會員需繳納每月25元,年費會員需繳納89元。 目前該公司通過該APP一共賺取四五百萬元。
11月8日,九派新聞從張某的二審辯護人、北京京麟律師事務所李揚律師處獲悉,在二審中,北京市一中院認為”大牛助手”不屬於刑法中的”破壞性程式”,但張某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法院據此改判,張某刑期為有期徒刑四年。
李揚律師表示,她的團隊從二審開始接手本案。 在溝通過程中,李揚律師認為,涉案軟體並非破壞性程式,打算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九派新聞在多個應用系統看到,「大牛助手」已經下架。 據一審判決書,當使用者想修改自己的位置資訊時,只需將其日常使用的定位打卡類APP添加到”大牛助手”的清單中,點擊類比定位功能,即可在地圖上選擇需要修改的位置。
大牛助手是一款虛擬定位軟體,可在免root環境下運行,支援多開APP、數據類比、安裝外掛程式。 該軟體屬於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其成立於2017年,是自然人獨資企業,註冊資本為10萬元。
據張某傑的供詞,大牛助手公司一共22人,包括開發程式師、客服、媒體運營人員、產品經理等等。 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1,張某傑用其身份證註冊該公司。 公司購買深圳某科技公司的虛擬程式APP使用權后,對該APP的介面進行優化、添加充值介面,然後上線運行,更名為「大牛助手」。
在供詞中,張某傑表示,他和數據部交代過,在不改變其他APP原始程式碼的情況下,通過虛擬位置資訊等,對其他APP進行修改。 並且他還諮詢過律師和朋友,大牛助手沒有改變其他虛擬定位APP的原始程式碼,只是改變了其回傳到伺服器的位置資訊。
該判決書公佈後,在社交軟體上引發熱議,有網友認為,「技術無罪」
“這就好比一個人買了水果刀,用它把別人砍傷了。 不能用這來追究生產廠商和店主的責任。 “李揚律師認為,大牛助手本身經過正當的備案手續,APP的核心技術屬於其他公司,並且該技術也在其他APP中被應用。” 至於使用者會利用這個技術來做什麼,不能完全歸責於技術開發者或者提供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