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主要互聯網企業開屏資訊”關不掉”基本解決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近日,工信部就《關於開展資訊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的通知》中的”524″行動(推動實現服務舉措”五優化”,建立個人信息保護”雙清單”,實現服務能力”四提升”要求)進行解讀。
在服務舉措方面,工信部指出,一是優化資費套餐設置展示方式。 考慮到資訊通信行業的快速發展,4G、5G等面向不同類型使用者套餐種類數量不斷增多,為更好的讓使用者理解並合理選擇適合的資費方案,《通知》要求相關基礎電信企業進一步全面梳理在售套餐名稱,及時提醒使用者流量使用方式,合理設置套餐外流量單價,讓使用者”套餐能看懂、選擇更明白、用著更放心”。
二是優化雙千兆服務宣傳方式。 目前,部分基礎電信企業在宣傳行銷5G服務時仍存在告知使用者不充分的情況,部分使用者反映辦理了千兆光纖,但是網速提升感知不明顯或達不到企業宣傳效果。 為此,《通知》要求相關基礎電信企業要嚴格履行服務承諾,有序推進5G業務發展,並指導使用者充分了解影響固定寬頻速度的各個因素,更好地使用固定寬頻服務。
三是優化隱私政策和許可權調用展示方式。 目前,大多數企業都在隱私政策中向使用者告知了個人信息處理規則,但在形式和內容上,普遍存在晦澀難懂、冗長繁瑣、使用大量專業術語等問題,導致用戶難以真正理解個人資訊被收集的用途和目的。 《通知》中明確指出企業應通過簡潔、清晰、易懂的方式,向使用者提供APP隱私政策摘要,呈現內容應簡練、重點突出,便於使用者閱讀和理解。 同時,《通知》要求涉及調用使用者終端中相冊、通訊錄、位置等敏感許可權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如通過蒙層、頂欄浮窗等,在服務場景實際發生時同步向使用者告知調用許可權的目的,讓使用者更清晰地了解許可權用途,充分保障使用者知情權,從而便於使用者更明確地作出主動性選擇。
四是優化APP開屏彈窗資訊展示方式。 目前,總體整治成效顯著,主要互聯網企業(TOP100)開屏資訊「關不掉」基本解決,「亂跳轉」誤導使用者問題發現率大幅下降至1%。 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前期工作成果,防止類似問題反彈反復,《通知》要求所有互聯網企業應在其APP開屏資訊和彈窗資訊視窗設置明顯、有效的關閉按鈕,讓使用者”找得到,關得了”,且不得使用整屏圖片、視頻等作為跳轉連結,誤導用戶點擊。
五是優化網盤類服務提供方式。 針對使用者反映「網盤類服務宣傳與實際提供的服務不相符」「免費使用者的使用速率與付費用戶體驗差距過大」等問題。 綜合考慮網盤類服務的業務形態、服務模式、使用者感知等因素,《通知》從宣傳和滿足使用者基本需求兩個方面,對相關企業提出了優化產品服務資費介紹,提供合理的上傳和下載速率,滿足免費使用者的基本使用需求等要求。
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工信部指出,一是建立已收集個人資訊清單。 目前,部分企業仍存在收集使用資訊告知不清晰的問題,使用者反映不清楚APP收集了哪些個人資訊。 為更好的保護使用者知情權,《通知》要求相關企業簡潔、清晰列出APP(包括內嵌第三方軟體工具開發包SDK)已經收集到的用戶個人資訊基本情況,包括資訊種類、使用目的、使用場景等。
二是建立與第三方共用個人信息清單。 為了讓使用者清晰掌握個人資訊在APP、SDK及其他第三方間的共享情況,工信部在前期APP專項治理行動基礎上,進一步要求企業在二級功能表中列出APP與第三方共用的用戶個人資訊基本情況,包括與第三方共用的個人資訊種類、使用目的、使用場景和共用方式等。
在服務能力方面,工信部指出,一是提升跨區域通辦能力。 為進一步落實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推動更多服務實現跨省通辦。 前期,工信部大力推動基礎電信企業實現了異地繳費、異地銷戶、異地補換卡等業務的跨省通辦。 此次,重點選取了使用者「基數大、呼聲高」的”親情網”和”固移融合”兩項業務,作為下一步推動跨區域通辦服務的著力點。
二是提升攜號轉網服務能力。 為方便用戶辦理攜號轉網,工信部積極推動三家基礎電信企業在前期承諾開放渠道基礎上,新增開放可辦理攜出服務營業廳共10000家。 考慮到三家基礎電信企業各自已開放攜出營業廳數量、使用者總規模等因素,《通知》要求各家企業新增可辦理攜號轉網業務的營業廳要確保佈局合理,並及時向社會公示,讓使用者少跑路。
三是提升客服熱線回應能力。 按照《電信服務規範》有關規定,《通知》要求從事互聯網資訊服務的企業應建立客服熱線電話,並在網站、APP等顯著位置公示客服熱線電話號碼;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結合企業規模、用戶體量,首批包含了39家主要互聯網企業)提供充足的人工客服坐席,並向老年人提供人工直連熱線服務,客服熱線力爭達到月均回應時限最長為30秒, 人工服務的應答率超過85%。
四是提升APP關鍵責任鏈個人信息保護能力。 牢牢把住APP責任鏈關鍵環節是提升個人信息保護能力的重要一環。 一方面,應用商店作為APP分發的”守門員”,平臺管理失位將直接導致違規APP”鑽空子、打擦邊球”。 與事後檢查檢測相比,應用商店對APP的事前審核更有利於幫使用者將違法違規APP擋在門外。 因此,《通知》要求應用商店應為本平臺APP提供檢測服務,防止違規APP上架。 另一方面,APP、SDK是個人信息保護的源頭,在前期APP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部分APP或SDK違規自啟動或關聯啟動,並且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收集使用用戶個人資訊。 相關開發者應充分考慮使用者選擇權,內嵌SDK在非服務所必需或無合理應用場景下不得自啟動或關聯啟動,同時APP開發者、內嵌SDK應提供相應功能,由使用者自主選擇是否開啟關聯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