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737 MAX安全監督問題 波音董事會同意2.375億美元的和解協定
本週五公佈的文件顯示,現任和前任公司董事已與股東達成 2.375 億美元的擬議和解,以解決有關董事會對 737 MAX 飛機安全監督的相關訴訟。 在 2018-19 年期間,波音 737 MAX 飛機在 5 個月內連續發生 2 起墜毀事件,造成 346 人死亡。 隨後,波音公司這款最暢銷的飛機被停飛了 20 個月,在該公司對軟體和培訓進行重大改進后重新投入使用。
本週五晚些時候向特拉華州大法官法庭提交的擬議協定,目前已經得到了波音公司的確認,該協定將要求在未來 1 年內選出 1 名具有航空/航太、工程或產品安全監督專業知識的額外董事會董事。
作為主要原告,紐約州審查長 Thomas P. DiNapoli 和科羅拉多州消防和員警養老金協會表示:「如果和解獲得批准,將是在特拉華州法院提起的訴訟中最大的金錢賠償,該訴訟指控董事未能防止傷害的風險」。
P. DiNapoli 表示,波音公司的董事會”未能履行其監督安全和保護公司、其股東和客戶免受不安全的商業行為和公認的非法行為影響的信託責任。 我們希望,隨著時間的推移,本次和解中商定的改革將有助於保護波音公司和飛行公眾免受未來悲劇的影響,並開始恢復公司的聲譽”。
該協定要求波音公司的董事會必須始終有至少三名具有安全相關經驗的董事,根據該提案,該提案必須經法官批准才能成為最終提案。
根據和解協定,波音公司將修改其章程,要求將首席執行官和董事會主席的職位分開,建立至少五年的監察員計劃,為為聯邦航空管理局從事飛機認證工作的波音員工提供提出與工作有關的問題的途徑。
和解還要求波音公司提供年度公開報告,說明自MAX空難以來該飛機製造商實施的與安全有關的改進措施。 文件顯示,經濟處罰將由保險公司向波音公司支付,減去高達 2970 萬美元的法律費用和股東律師的開支。
波音公司確認了這項和解,並表示,自墜機事件以來,波音公司已採取重大行動,鞏固和加強我們對航空安全的承諾。 它補充說,”和解是在這些行動的基礎上進行的額外監督和治理改革,這將進一步促進我們工作的安全和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