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面單被曝明碼標價售賣致隱私洩露 律師: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隨著今年「雙11」的開啟,快遞隱私安全問題再度被關注。 近日,有媒體報導了多起由快遞面單引發的個人資訊洩露事件,即詐騙分子按照每單幾元錢的價格,就可以買到包含收件人和寄件人的姓名、電話、位址等詳細個人資訊的快遞單,隨後以此勒索、詐騙。
對此,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一舟表示,該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接下來,相關部門應及時督促快遞企業與其從業人員簽訂寄遞用戶資訊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
快遞面單倒賣屢禁不止 根源在各環節利益驅使
快遞面單倒賣事件仍在持續發酵,其背後的黑色產業鏈也引發不少網友「吐槽」,「必須徹查,徹底根治! “”感到自己’裸奔’了”。
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律師陳文明指出,其根本在於利益的驅使,”一條快遞單資訊的流轉往往要經過很多環節,任何一個環節都存在資訊泄露風險。 “他向記者舉例,比如快遞單資訊買賣市場源於淘寶網店的”刷鑽”需求,即通過製造虛假交易量來提高網店信譽度。 此外,買賣的快遞單資訊還會被用於電話行銷。
劉一舟分析,如果非法處理個人資訊侵害了公民合法權益,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非法獲取、出售涉及行程軌跡、通信內容、財產信息達到50條,或者涉及通信記錄、交易信息達到500條,或者涉及其他公民個人資訊達到5000條的,還將涉嫌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實際上,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對此已有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使用者資訊等電子數據,定期銷毀快遞運單,採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資訊安全。 在11月1日剛剛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也明確,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
不過,黑色產業鏈的衍生,並非一朝一夕。 此前,記者調查發現,有些快遞公司也會使用一些技術手段隱藏關鍵資訊,比如,隱去姓名中的一個字或者隱去手機號碼中的某個字段,但並非所有快遞公司都採取這樣的做法。 劉一舟認為,「雙11」期間快遞量爆炸式增長,更會讓個人資訊陷入無法獲得全面保護的風險。
調查:販賣個人信息違法成本較低 鮮有商家處罰
黑色產業鏈上牽扯各方利益,龐大黑產背後,到底誰該擔主責?
“雙11″提前開戰,不少快遞員常在分管小區內忙至深夜。 11月1日晚上7點,記者在北京市豐台區某社區看到,很多等待取件的快遞上並未使用”隱私面單”。 “隱藏號碼其實對我們來說,是很不方便的,影響派送效率,而且使用者使用那種(’隱私麵單’)的也比較少。” 一位快遞員這樣告訴央廣網記者。
另外,記者還注意到,即使有消費者使用了”隱私麵單”,快遞員也會把電話寫在快遞盒上,方便取件時查驗。 而在接受採訪時,一些商家也稱,快遞公司並沒有提供給賣家這方面的服務。 除此之外,信息洩露除了快遞環節,還可能是電商,”就目前的經驗來看,販賣個人信息違法成本較低,鮮有商家因此受到處罰。 “陳文明接受央廣網記者採訪時說。
另據一位業內人士稱,為了應對個人信息洩露難題,從2017年起,部分快遞企業和平臺就嘗試推出”隱私面單”,但幾年來使用率在逐漸下降,原因之一是一些快遞公司,尤其是以網點加盟為主的公司重視不夠,投入少。
據國家郵政局中國快遞大數據平台監測,去年我國快遞業務量突破了800億件,快遞行業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個人信息的保護,需要從立法上建立制度”,這是劉一舟反覆強調的觀點,在市場活動中制定規範,在執法中進行追責,只有多維度聯動,才能確保個人資訊在合法前提下被正當收集和使用。
對於11月1日剛剛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劉一舟分析認為,懲罰力度較以往有所加大,對違法處理個人資訊或者處理個人資訊未履行個人資訊保護法所規定的個人資訊保護義務的,可能會被暫停或終止服務,面臨大額罰款,以及潛在的市場禁入。 對於違法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擔任相關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個人資訊保護負責人。
律師建議:消費者應留意自己在不同平臺上披露資訊的使用方式
屢禁不止的背後,是利益的驅使、市場的巨大需求,還有部分快遞公司的監管不力。
據媒體報導,「快遞面單」倒賣后,一些不法分子往往會冒充”電商客服”或”快遞員”,用”快遞遺失,商家理賠””商品損壞,聯繫退款”等為”誘餌”,實施精準詐騙、敲詐勒索等違法行為,讓不少消費者損失巨大。 “個人信息保護法生效後,企業必須直面相關義務和責任,對個人資訊保護採取更加積極主動的態度。” 劉一舟表示,法律規定的個人資訊保護義務,將促使這些物流企業加強個人資訊處理流程管理,確保內外都建立起信息保護的”防火牆”。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任超指出,快遞企業不能只關注配送效率,還應該進一步普及”隱私面單”的使用,提升使用者個人信息保護水準。 另外,對於個人資訊的保存期限也應作出詳細規定,應規定出為實現處理目的所必要保存的最短時間。
針對快遞環節個人資訊保護問題,劉一舟建議消費者要提升保護個人合法權益的意識,應當留意自己在不同平臺上所留下的資訊種類,以及相關個人資訊被使用的方式。 具體而言,首先消費者在填寫個人快遞資訊時,就應該盡可能縮小自己個人資訊的披露範圍,只要能收到這個快遞,資訊披露的範圍就已經到了極限。
另外,任超也提醒消費者,在丟棄快遞包裝前,一定要有意識地處理面單上的個人資訊,可以用記號筆將個人資訊部分塗抹掉,或者直接將面單撕毀。
記者/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