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為智慧汽車業務設股權激勵:上限10億股,留任激勵人才
小米集團(01810)發佈公告稱,將於10月25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批准採納Xiaomi EV(小米智能電動汽車業務)的股權激勵計劃,計劃授權上限為10億股,占Xiaomi EV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
公告顯示,Xiaomi EV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小米集團直接持有的全資附屬公司,旨在營運集團的智慧電動汽車業務。 附屬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目的在於,為合資格的人才團隊提供獲取Xiaomi EV權益的機會,用以鼓勵人才團隊為Xiaomi EV及公司創造長期價值。 通過該計劃,Xiaomi EV可通過向符合資格的人才提供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酬金及/或福利,以靈活方式留任、激勵及回報人才。
公告中提到了小米集團目前的投票權情況。 小米集團同股不同權的受益人為雷軍和林斌,截至最後可行日期,雷軍被視為擁有4,191,854,183股A類股份及1,862,325,455股B類股份,相當於小米投票權約65.4%;林斌被視為擁有462,608,829股A類股份及1,937,311,381股B類股份,相當於小米投票權約9.8%。
此前的3月30日,小米正式成立智慧電動汽車業務,首期投資為100億元人民幣,預計未來10年投資額100億美元,小米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雷軍將兼任智慧電動汽車業務的首席執行官。
9月1日,小米汽車有限公司宣佈於北京註冊,註冊資本為100億元,經營範圍包括新能源車整車製造、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的技術研發、電機及其控制系統研發、汽車零部件及配件製造(限動力總成系統、汽車電子、新能源專用關鍵零部件等專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