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受理投資者訴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代表人訴訟
樂視網資訊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視網)因十年財務造假等違法事實,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部分投資者將樂視網、賈躍亭等人起訴到北京金融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於近日受理了11名投資者訴樂視網、賈躍亭等22名被告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該案系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涉及到的11名投資者在起訴狀中確定了2名投資者作為擬任代表人,並委託了專業律師代理此案。
樂視網2021 年 4 月 12 日發佈公告稱,其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載明:樂視網因2007 年至 2016 年十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文件及 2010 年至 2016 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2016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對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合計罰款 2.4 億余元,對賈躍亭罰款 2.41 億余元。
據悉,該案立案后,北京金融法院開始對被訴證券侵權行為的性質、侵權事實等進行審查。 審查后,北京金融法院將在法定期限內確定具有相同訴訟請求的權利人範圍,併發出權利登記公告。 符合權利人範圍的投資者可以在公告確定的登記期間,向北京金融法院進行權利登記。 經審核,符合權利人範圍的投資者,將被列入此次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原告名單,以原告身份參加訴訟。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瞭解,普通代表人訴訟是與特別代表人訴訟並列的證券訴訟機制,普通代表人訴訟特徵是明示加入,特別代表人訴訟特徵是默示加入,明示退出。 對於普通代表人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投資者提起虛假陳述等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時,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且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可以依法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 對按照前款規定提起的訴訟,可能存在有相同訴訟請求的其他眾多投資者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該訴訟請求的案件情況,通知投資者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投資者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