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評論:虛擬貨幣炒作當休矣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商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建立健全應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工作機制。 同日,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發佈《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宣佈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被正式列為淘汰類產業。
通知甫一落地,即引起幣圈「地震」,虛擬貨幣當日全線大跌,比特幣、乙太坊幾小時內大挫近10%,多家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紛紛宣佈停止中國大陸業務。 火幣表示,年底前,將對中國內地存量使用者完成清退。 幣核、BiONE等平臺直接選擇停止運營。
效果如此立竿見影,原因在於新政策釋放出兩個前所未有的重要信號。 一是多維度、多層次的風險防範和處置體系將建立,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監管,不再是單一部門的單一職責,而將是多個部門綜合施策。 金融管理部門、網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協作,從切斷支付管道、依法處置相關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式、加強相關市場主體登記和廣告管理等方面系統施策,全方位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監管的”天羅地網”正在織密織細。
二是明確定性虛擬貨幣和相關商務活動為非法金融活動。 包括開展虛擬貨幣兌換、做市、仲介等相關商務活動被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境外交易所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被定性為非法金融活動;普通人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也存在法律風險。 這表明幣圈不是法外之地,利用虛擬貨幣進行非法交易的”灰色空間”正越收越窄。
至此,對虛擬貨幣的監管已從側重某一環節上升至頂層設計,全方位澆滅虛擬貨幣炒作”虛火”的監管框架正逐步形成,我國已經進入虛擬貨幣常態化監管新階段。
事實上,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一直保持高壓態勢。 尤其是今年以來,央行等部門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確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禁止金融機構開展和參與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清理取締境內虛擬貨幣交易和代幣發行融資平臺,取得積極成效。
之所以對虛擬貨幣重拳出擊,是因為相關投機炒作活動風險極大。 虛擬貨幣的高度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點,易滋生出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同時,還存在洗錢、資產轉移等問題,擾亂經濟金融秩序,給國家金融監管體系帶來挑戰。
儘管在監管嚴厲打壓下,國內首次代幣發行(ICO)幾乎肅清,”挖礦”活動也偃旗息鼓,但由於造富神話的驅使,相關交易炒作活動仍屢禁不止,虛擬貨幣大漲大跌、死灰復燃的戲碼時不時上演。 此次監管部門重磅出擊,再次彰顯出「一錘到底」的決心和態度:對虛擬貨幣的打壓沒有過去時,也絕非一時興起,更多切中要害的監管措施正在路上。
由此觀之,虛擬貨幣炒作是到了該謝幕的時候了。 一些仍在堅持「比特幣信仰」,期待搭上「幣圈」快車一夜暴富的幻想可以休矣;部分還在觀望風聲,潛伏地下「挖礦」、輾轉海外交易以待東山再起的「賭徒」也可以徹底放棄掙扎。 全方位、不留死角的嚴監管下,虛擬貨幣炒作這列”過山車”終將駛到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