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否認對安卓廠商「胡蘿蔔加大棒」:促進競爭而非扼殺對手
谷歌公司週二在法院表示,公司與Android手機製造商達成的協定促進了競爭,而非歐盟所指控的這是扼殺對手的”胡蘿蔔加大棒”策略。 谷歌正在就歐盟43億歐元(50億美元)反壟斷罰款上訴,希望法院撤銷歐盟委員會的罰款和要求放鬆其搜尋引擎對Android設備控制的命令。 歐盟第二高等法院歐盟普通法院將就谷歌上訴案舉行為期一周的聽證會,現在聽證會進入第二天。
從2017年開始,歐盟已在三項不同案件中對谷歌開出反壟斷罰單,總額達到82.5億歐元(約合96億美元)。 2017年6月,歐盟認定谷歌濫用搜索支配地位促進其在線購物服務,對其罰款24.2億歐元;2018年7月,歐盟又對Android反壟斷案開出43.4億歐元罰款,要求谷歌停止在Android系統中綁定Chrome瀏覽器、搜索應用;2019年3月,谷歌涉嫌壟斷在線搜索廣告市場,被歐盟罰款14.9億歐元。
週二,谷歌和歐盟委員會的律師針對谷歌移動應用分銷協定(MADA)在法庭上展開交鋒。 根據該協定,手機製造商(OEM)要想免費獲得Google Play商店許可,就需要預裝谷歌搜索應用和Chrome瀏覽器。
“正是這種許可模式吸引OEM廠商使用Android平臺,讓OEM廠商以盡可能低的價格提供始終如一和高品質用戶體驗。” 谷歌律師阿方索·拉馬德里(Alfonso Lamadrid)在歐盟普通法院表示。 “人們使用谷歌是因為他們選擇使用,而不是被強迫使用。”
歐盟委員會律師卡洛斯·烏拉卡·卡維愛德斯(Carlos Urraca Caviedes)駁斥了谷歌的論據,認為該協定和谷歌施加的其他限制是該公司對手機製造商採用的”胡蘿蔔加大棒”策略。
“這一策略説明谷歌確保其對手不會獲得挑戰其主導地位的群聚效應。” 卡維愛德斯對法院表示。 他還指出,鑒於谷歌擁有的市場力量和龐大用戶數量,這些協定沒有必要,谷歌所作所為”超出了開發和維護Android平臺的必要措施”。
歐盟普通法院可能在明年宣佈本案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