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發月餅 員工將經理打到住院 法院判決解僱合法
因為公司中秋節沒發月餅,員工將經理打到住院被開除,還要求賠償2萬多元,引發關注。 最終,法院判了:公司開除不違法。 據國內媒體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一則民事判決書顯示,盧×為北京XX農莊有限公司員工,任保安,月工資為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中秋節前,盧×找公司經理尚某某質詢為何不發其月餅之事時,與尚某某發生口角並廝打,后尚某某報警,當日,尚某某被送至密雲縣醫院治療。
對此,公司發出通知,解除與盧×的勞動關係,理由為盧×”上班時間擅離崗位、嚴重違紀、暴行犯上、破壞公物”。 盧×不服,向密雲仲裁委申請仲裁。 仲裁委作出裁決:公司支付盧×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22400元。 盧×認可仲裁裁決,公司卻對仲裁裁決不服,向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起訴。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勞動者應當遵守勞動紀律,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盧×因對未發放其月餅之事不滿,與尚某某發生廝打的行為是錯誤的,公司依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解除與盧×的勞動關係,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法院判公司無須支付盧×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22400元。
盧×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改判公司支付其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22400元。
二審法院認為,勞動者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言語不合就廝打,不妥,解僱合法。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