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評論:互聯網平臺相互遮罩有損公平
近年來,互聯網快速發展,但各大平臺私築「高牆」的情況令使用者頗為頭疼。 近日,工信部召開遮罩網址鏈接問題行政指導會,提出有關即時通信軟體的合規標準,要求限期內各平臺必須按標準解除遮罩,否則將依法採取處置措施。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互聯網平臺人為設置阻礙,相互遮罩網址連結。 比如一些有競爭關係的企業相互遮罩連結,導致購物平臺無法使用更多支付管道;平臺間彼此無法共用連結,導致使用者通過分享商品連結給親友的聊天軟體時,並不是一個可以直接跳轉的連結,而是一長串中文、英文以及數位亂碼混在一起的特殊識別碼、口令類資訊,親友需要複製這類資訊到相關App,才能正常看到商品分享。 互聯網平臺的這類做法飽受爭議。
互聯網企業之間相互遮罩,顯然是競爭關係造成的,各方都不願意幫競爭對手引流。 即便不是同一商業領域的競爭對手,如果與背後的大股東或者說資本有競爭關係,那麼也要予以遮罩。 另外,一些互聯網企業普遍不滿足於現狀,即便依靠社交起家,也想涉足於諸如電商等領域;即便依靠電商起家,也在嘗試涉足於社交等領域;即便現在彼此平臺之間的競爭關係不大,也不想給對方製造流量變現的便利。 於是,一場流量和使用者的激烈爭奪戰愈演愈烈。
互聯網企業相互遮罩,「高牆」越來越高,一是嚴重影響用戶體驗,損害使用者權益,影響消費意願,比如有網友表示,給親友分享平臺上的商品很繁瑣,支付不方便可能就會失去購買動力。 二是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形成壟斷,排除限制競爭,擾亂市場秩序。 這些年,相關”口水戰”打得太多,相關法律糾紛也頻繁發生,但皆大歡喜的結局太少。 三是將相互遮罩的雙方也置於不利地位。 企業本應為廣大用戶創造優質服務,卻基於自身利益搞”以鄰為壑”,讓互聯網不”通”,自然會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結局。
如今有關部門發起「拆牆行動」,對整改不徹底的企業將依法依規處置,互聯網企業間”不互通”的狀態將迎來重要轉變,有利於平臺公平競爭,有利於使用者享受更便利的服務。 不過,有人擔憂鏈接的安全性,誤入釣魚連結等安全問題,也有人擔心那種求好友”砍一刀”之類的連結更多,對自己造成騷擾。 對此,各平臺及平臺間更要建立必要的”防火牆”,加強平臺監管責任,建立更有效的溝通處置機制,處理平台連結分享所帶來的某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