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信用卡還款被「自動分期」了嗎?
張先生有張P銀行的信用卡,最近他不經意間發現竟然有兩筆大額消費開通了”分期還款”,每月要還300多元手續費,可他卻不記得自己什麼時候開通了自動分期業務。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像張先生這樣的信用卡客戶還有不少,涉及的銀行也遠不止P銀行一家。 有些客戶甚至”被分期”了7年多才發現,付出的手續費已達四五萬元。
這些銀行真是擅自替客戶開通分期還款業務嗎? 客戶為什麼沒有及時發現? 銀行的行為算不算違規? 近日,北青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現象
客戶投訴信用卡被「自動分期”
在黑貓投訴平臺和各大銀行卡論壇,自稱”被銀行自動分期”的客戶隨處可見。
上文提到的張先生擁有多家銀行的信用卡,P銀行的這張卡以往都是小額消費,並沒有發現什麼問題。 最近他用這張卡進行了兩筆大額消費,一筆1萬元、一筆3000元,很快就收到了銀行簡訊,說這兩筆消費都成功申請了自由分期付,每月要多還300多元手續費。 但張先生對開通「自動分期」毫無印象。
8月上旬,H銀行的客戶張小姐進行了一筆99888元的消費。 她後來發現,當月賬單出現了自動分期12期的手續費,每期749.16元,每期攤銷本金為8324元,12期還完需要支付手續費近9000元,年化利率9%。 張小姐記得,當初辦這張卡時,工作人員告訴她,就是一張一般信用卡,並沒說明此卡在帳單日會自動進行分期,她本人後來也沒有主動申請。 張小姐認為,銀行擅自替她開通自動分期業務,就是想”多撈錢”。
X銀行的客戶趙先生2020年9月辦的信用卡,12月初還了帳單后就再沒用這張卡消費,後來發現每月依然還有還款。 他查詢帳單才發現,原來銀行系統進行了12期的自動分期,但他毫無印象申請過這一業務。
北青報記者發現,除了以上提到的三家銀行,還有G銀行、Z銀行的一些客戶也遇到過莫名其妙被”分期”的情況,投訴最多的當數P銀行。
調查
銀行是擅自開通該業務嗎?
這麼多客戶都投訴自己被「分期」,銀行真有這麼大膽子嗎?
多名業內人士向北青報記者表示,按照監管要求和銀行自己的內部規定,如果沒有客戶同意或授權,銀行肯定是不可能擅自開通這一業務的。 從實踐中看,不少客戶都是在辦卡時勾選了相關選項,或者在接到銀行行銷電話或簡訊時,作出了相關表示,但時間一長就忘了;也可能客戶在溝通時誤解了條款的意思或工作人員的表述。 前幾年部分銀行的信用卡業務管理不規範,不排除有些業務員故意隱瞞重要資訊誘導客戶,甚至違規替客戶在申請表上勾選了”自動分期”的選項。
P銀行的客戶徐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業務員。 2014年年底,P銀行信用卡業務員到徐先生工作的地方推銷信用卡。 這幾年,徐先生都是直接在支付寶或微信還款,從來不看銀行的電子帳單,更談不上查明細。 直到今年3月,徐先生感覺還款數目與消費情況對不上,查詢帳單才發現P銀行這幾年一共收了他近4.7萬元分期業務手續費。 震驚之餘,徐先生給信用卡中心打去電話要求退費,卻被告知2014年他辦卡的時候就在紙質申請資料上勾選了自由分期功能,單筆消費滿800元以上自動分6期償還。 徐先生說,時隔7年,他已經記不清這是業務員勾選的還是自己稀里糊塗畫的。 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根本不瞭解自由分期是怎麼回事。
據北青報記者瞭解,從銀行方面反饋的情況看,還有一些產生爭議的客戶是在App上主動申請開通自動分期業務,但他們均表示自己不記得在App上有過勾選。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指出,通常信用卡持卡人並不會仔細閱讀條款,而銀行工作人員又沒有詳盡告知相關業務的資訊,在這種情況下,持卡人容易”被坑”,被動選擇了分期業務。 此外,一些銀行將關鍵資訊放在不顯眼的地方,而持卡人有時忽略查看每月帳單的分期費用,這些也都是引發消費糾紛的因素。
問題
終止分期提前還款要付違約金
客戶發現自己被莫名開通了自動分期業務后,一般都會主動向銀行投訴,要求退回已收手續費,並要求停止該業務。 然而,真要取消這一業務也並非易事。 不少銀行要求必須補交一定費用,同時還要經過審核。
比如,P銀行規定,持卡人成功申請自由分期付業務后,不能對已申請的分期期數、金額進行更改,且不可進行撤銷。 對於持卡人申請提前還款的,持卡人須一次性償還全部剩餘未分攤的分期本金,剩餘未分攤的分期期數對應的手續費無需支付,已一次性收取的手續費將退還剩餘未分攤期數對應的手續費,同時,銀行將一次性收取持卡人未分攤本金金額的3%作為違約金。 提前還款收取的違約金及未分攤的本金金額將全額計入下期帳單最低應還款總額。
X銀行客戶劉先生前幾年辦了一張信用卡,現在每月消費超過5000元,銀行就直接辦理12個月分期。 他打電話說要提前還款,得知還要付3%違約金。 劉先生氣憤地說:「難道辦理分期不用通知客戶? 提前還款還要交違約金,這種霸王條款就沒人管嗎? ”
監管
有銀行因分期業務違規被重罰
存在於信用卡分期業務的亂象當然有人管。 監管部門已經注意到部分銀行的違規行為,並加大了處罰力度。
今年7月7日,中國銀保監會消保局發佈關於某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 通報指出,某銀行存在預設勾選信用卡自動分期起始金額等6類違法違規問題。
根據通報,自2015年3月,這家銀行開辦”立享卡”信用卡業務,自動分期起始金額分為5000元、10000元、20000元等三檔。 2019年3月起,為增加信用卡分期業務收入,該行將”立享卡”自動分期起始金額調整為”預設為3000元”,客戶辦卡時無法選擇其他分期起始金額。 但根據該行規定,客戶可通過客服熱線修改自動分期起始金額,但在申請表及線上管道申請頁面未向客戶提示。 截至2020年6月末,該行發行自動分期起始金額3000元”立享卡”4.54萬張,涉及分期收入3573.64萬元。
日前,這家被點名批評的銀行發佈《信用卡暫停客戶申請自動分期業務的公告》,自2021年8月31日起,陸續在各渠道暫停客戶申請自動分期業務。
資深銀行卡專家董崢認為,分期業務是銀行信用卡業務收入的重要組成,不僅可以刺激消費、緩解使用者資金壓力,也能夠提高銀行中間收入,近來越來越受銀行重視。 不過,現在銀行在分期業務的行銷上有點用力過度,且在服務水準上仍存在一些瑕疵,尤其是與客戶的溝通、如何引導用戶辦理等環節上,還需要進一步規範。
文/本報記者 程婕 統籌/余美英
提示
消費者要細看辦卡條款和每月帳單
北青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相當一部分持卡人不僅辦卡時不認真讀條款,用卡以後也不會每月詳細查看帳單,以至於過了多年才發現”被分期”。 對此現象,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消費者自身也要主動加強對信用卡的瞭解和管理,特別是留意收費、利率、還款方式等條款,才能有效減少此類糾紛的產生。
易觀高級分析師蘇筱芮指出,持卡人首先要明白,信用卡只有在免息期內全額還款才是真正免費的,其他收費方式都要格外留意;同時,不要為了所謂的分期禮品、分期優惠而辦理分期,而是要根據自身需求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