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在有關Home鍵及其身份認證過程專利訴訟的上訴結果不一
在美國上訴法院週一的裁決中,蘋果公司有贏有輸,在關於iPhone Home按鈕的訴訟中,法官小組宣佈一項專利的索賠無效,但支援其擁有另外兩項專利。 2018年,韓國公司First Face對蘋果和三星發起了專利侵權訴訟,聲稱Home鍵等系統侵犯了三項美國專利。 具體來說,就是使用Touch ID來驗證使用者對按鈕的觸摸。
據路透社報導,週一,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三法官小組一致駁回了蘋果公司的主張,即根據早期披露的資訊,兩項專利是顯而易見的。 然而,第三項專利的權利要求被三人認為是明顯的,裁定將其中一項專利排除在外。
美國巡迴法院法官Raymond Chen寫道,發現兩項與喚醒或打開設備時的認證有關的現有技術參考文獻之間存在”明確的聯繫”。 蘋果公司的上訴包括聲稱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誤解了另外兩項”啟動按鈕”專利的要素,而蘋果公司未能證明這些要素是明顯的,特別是設備”執行”認證的能力”無需額外的使用者輸入”。
蘋果公司的理由是,這意味著一個動作的第一個或第二個功能在啟動時必須在沒有額外使用者輸入的情況下啟動,”允許額外的使用者輸入”在這以後發生法官方面確定了”執行”的普通語境含義,即要求在沒有額外輸入的情況下”完全執行”,以及至少要有”比啟動更多的東西'”。
蘋果公司關於”執行”也可以指”啟動”的進一步論點也被駁回,以消除”讀出”像Siri請求那樣的免提功能。 因為在專利中,設備被切換到不需要用戶進一步輸入的免提模式是可行的。
雖然蘋果公司的許多主要產品基本上都採用了Face ID,但該公司仍在一些生產線上採用Touch ID,包括其iPad系列、iPhone SE和MacBook P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