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兩次 餓了么因強迫商戶「二選一」不正當競爭被罰款8萬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餓了么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判決。 法院認定,餓了么強迫商戶「二選一」,遭拒后餓了么登錄商戶賬號強制關閉其店鋪,判定餓了么賠償美團經濟損失80000元。
據悉,這是繼4月被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罰款后,餓了么再次因不正當競爭而被處罰。
餓了么此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觀惡意明顯,損害了商戶的商業利益,使消費者的選擇權嚴重受限,嚴重妨礙、破壞美團外賣等其他外賣平台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路服務的正常運行,勒令餓了么賠償美團外賣經濟損失。
針對餓了么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天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行政處罰認定書。 認定書指出,餓了么要求商家只能選擇餓了么一個外賣平臺進行網路銷售,已經在餓了么上線的商家不能同時選擇其他平臺。
天長市拾誠餐飲店負責人表示,在上線美團后,餓了么業務員找過來威脅下線,如果不從美團下線,就要縮小配送範圍,最終該商家在餓了麼的配送範圍被多次縮小,配送費也從最初的每單4元提高到每單9元。
天長市小兄弟雜糧煎餅店負責人表示,「餓了么有個霸王條款,如果上了餓了么,必須關閉美團上的店鋪,如果兩個平臺一起上,餓了麼的扣點會漲到23%,並且不能享受新店的優惠。 我們關掉美團店鋪,只上餓了么,扣點會降到18%,也會享受他們的優惠。 ”
早在今年4月7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也曾對餓了么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判決。 由於餓了么強迫商戶「二選一」,要求商家只能和餓了么合作,判定餓了么賠償美團經濟損失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