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家教違規嗎? 杭州:無教師資格的,不能開展學科類培訓
據浙江政務服務網9月10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當天就「雙減」政策背景下大學生家教問題作出了一則答覆。 線民9月8日留言稱: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想諮詢一下大學生家教是否屬於違法違規行為? 如果大學生通過家教機構進行家教,是否會因為違反政策規定受到處罰,處罰依據是什麼?
杭州市教育局9月10日答覆稱: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第14條”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因此,不具備教師資格的大學生不能開展針對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 具備教師資格的大學生通過家教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也必須按照國家「雙減」相關政策執行。
此前,位於上海的華師大家教中心8月18日發佈公告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華師大家教中心將終止相關業務。 公告介紹,華東師範大學家教中心自1995年成立以來,至今已經為校內無數同學提供了勤工助學的崗位。
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