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馬設計師因用釘釘下載檔被炒 法院判決員工不構成違紀
劉某某原是上海盒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盒馬公司)的一名員工,令她疑惑的是,工作兢兢業業的自己卻接連兩個季度考核不合格,並最終被公司單方面解約。 對此,她將盒馬公司告上法院。 上了庭,她才知道是手機上的釘釘軟體惹了禍:她通過釘釘將公司文件下載到了個人手機上,而此舉在公司看來是嚴重違紀。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認定劉某某的行為不違紀,判決盒馬公司支付劉某某各項經濟損失合計19萬多元。
01 兢兢業業工作卻被「炒魷魚」?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民事判決書顯示,劉某某於2018年10月8日入職盒馬公司,擔任設計專家,月工資為28500元。 劉某某與盒馬公司簽訂有2018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約定:根據經營需要,盒馬公司所隸屬的阿裡巴巴集團及其下屬事業群/部門以及公司有權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並通過在內部局域網公佈,提供書面檔要求劉某某簽收,在會議或培訓上宣佈,通過電子郵件告知或張貼通知等方式向劉某某告知或公示,劉某某應自覺學習並嚴格遵守。
不過,「入職以來,我對工作一直兢兢業業,還經常大量加班。 “令其意想不到的是,2020年年底,公司突然一紙通知,和她單方面解約。
2021年1月15日,公司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中載明:“因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決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劉某某認為,盒馬公司在沒有考核制度及目標的情況下,單方面認定劉某某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工作考核不合格,並每月扣發劉某某30%的績效,該部分績效應予以補發,盒馬公司系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對此,劉某某將盒馬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年度獎金、工資差額、競業限制補償金等合計30多萬元。
在法庭上,公司辯稱:公司規章制度及《保密及競業限制協定》明確規定了劉某某的保密義務,禁止將公司的數據資產儲存、下載或轉移至個人行動裝置上,但劉某某在職期間未經批准,使用釘釘軟體時違規、私自下載大量檔到個人手機上,該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處規章制度的要求,亦給公司帶來商業秘密洩露的巨大風險,公司據此解除與劉某某之間的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行為。 劉某某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間考評均不合格,公司無須支付劉某某上述期間的工資差額。 劉某某存在嚴重違紀行為,根據公司處規章制度,劉某某不符合十三薪的領取條件。
而劉某某則稱,不同意盒馬公司的訴訟請求,自己在使用手機操作釘釘軟體查看檔的時候,一般的檔是點開預覽,點擊預覽就自動下載保存了,其在職期間對此一直不知曉。 有的檔是圖紙類的,需要安裝第三方的看圖軟體,沒有預覽按鈕,只能下載後用看圖軟體查閱。 其所有的同事都是這樣操作的,在工作長達兩年期間內,公司從未告知其該情況是違紀的。 其不存在嚴重違紀的情形,盒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亦符合十三薪和績效獎金的發放條件。
02 法院:員工不構成違紀
對此,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盒馬公司要求劉某某在手機上使用釘釘進行工作,並認可劉某某所有下載的檔均與工作有關。
首先,關於劉某某保密義務涉及到的檔範圍,盒馬公司在仲裁及本案庭審中對劉某某能否在手機上下載DWG檔存在前後不一致的表述,可見盒馬公司對於釘釘軟體中哪些文件屬於員工保密義務的範疇並不明確。 盒馬公司亦未提出證據證明其曾就釘釘軟體上工作的操作事項對員工做出過相應提示,盒馬公司主張劉某某在使用釘釘軟體時私自下載大量檔,違反保密義務,給盒馬公司造成商業秘密洩露的巨大風險,該主張缺乏充分的說服力。
其次,根據劉某某當庭演示的結果,釘釘軟體上的部分檔的確存在點擊預覽即保存在劉某某手機中的情形,盒馬公司對此亦不能做出合理解釋,亦未舉證證明劉某某存在其他不正當下載保密資訊的行為,劉某某主張其對釘釘軟體中檔下載並不知情的陳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難以認定劉某某對於檔下載到手機上存在主觀惡意。
綜上所述,盒馬公司認為劉某某存在嚴重違紀的行為,因缺乏充分的事實依據,法院不予採納。 根據劉某某的薪資水準和工作年限,法院判決盒馬公司應支付劉某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工資差額、十三薪等合計19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