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虛假簽收」亂象頻發,媒體:背後根源僅是節省成本?
近日,媒體在北京、上海、黑龍江佳木斯、河北滄州等多地發現,一些缺乏職業素養的快遞員以「打電話無人接聽」「敲門無人應答」為由,未經收件者允許就將快遞存放在門口、快遞驛站、快遞超市或其他存放點,有的甚至直接點了”簽收”。
快遞末端配送問題存在已久。 此前,對於快遞員不願送貨上門而將快遞存放在快遞櫃現象,就曾引發討論。 而更早之前,還曾出現過快遞員要求收件者下樓自取的情形。 雖然郵政法規定了快遞必須遞送給特定個人,但這一規定在現實中並未得到有效執行。
當然,確有一些現實因素需納入考量。 快遞員工作日派件往往會遇到收件者不在家的情況;在一些社區,快遞員因門禁系統無法進入單元樓;有一些社區,不允許快遞員進入或要求徒步進入…… 遭遇這些情形,顯然會大量增加快遞員工作量。
與之相關聯的是,隨著快遞行業競爭壓力增大,快遞公司之間打起了價格戰,為了節省成本,多家快遞公司採取降低快遞末端配送費的策略,快遞網點直接管理的快遞員們的收入也就受此影響。 快遞員收入降低,在遭遇上述阻礙時,自然就更不樂意送貨上門,從而間接催生虛假簽收問題。
基於此,快遞員未經收件者同意直接將快遞存放在門口、驛站等地方,讓一些快遞員”提高”了派件效率,並形成習慣,於是索性將快遞件直接放在收件人的門口,既不打電話,也不以其他形式通知收件者,形成虛假簽收。 同時,虛假簽收又會帶來快遞包裹遭損毀、丟失等情形發生時的責任劃分問題。
在當下,對於快遞虛假簽收等行為,消費者必須堅決維權。 無論快遞行業有著怎樣的現實困擾都不能成為企業服務品質不達標的理由。 基於現行法律,送貨上門是快遞公司必須提供的服務,未經收件者許可快遞員不能擅自處理。 快遞虛假簽收的行為顯然違法。
除此之外,快遞本質是一種商業服務,收件人和快遞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虛假簽收也就意味著服務方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作為市場服務主體,快遞業理應主動解決所遇到困難,而非通過虛假簽收等方式將困難轉嫁給消費者。
得看到,除了要求消費者面對快遞虛假簽收及時維權,也應同步提高快遞業的違規成本,並以此喚醒快遞業尊重消費者權利的意識。 不僅是虛假簽收,快遞暴力運輸等問題也一直困擾著消費者。 這些問題同部分快遞員缺乏職業素養一樣,都是快遞企業的管理問題。 這些問題的根源就在於快遞業違規成本低,難以起到約束規制快遞業的作用,因而快遞企業的管理並未真見成效。
伴隨著互聯網的紅利,中國快遞行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也得看到,中國快遞並未真正走出國門、走向世界。 從當前語境下,我們總拿國內快遞與國外快遞比”快”而不是比”好”,由此可見一斑。 “快”往往意味著行業的野蠻生長,而一個行業想要長遠健康,顯然得在”好”上下功夫。 從這個意義上而言,中國快遞沒有真正打開海外市場,與當前國內快遞行業服務的諸多亂象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