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稱其員工無權抗議公司選擇客戶的權利
據報導,美國互聯網巨頭谷歌向一名美國法官表示,該公司的員工不具備抗議公司選擇使用者的法律權利。 這名法官正在就該公司解僱活動人士是否違反美國國家勞工關係法一案作出裁決。
此前,美國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的檢察官指控Alphabet Inc.的子公司違反了聯邦法律,非法解僱了五名比較激進的維權員工。 其中三名工人的申訴早在時任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時期就被駁回,根據他們律師的說法,這是因為機構檢察官認為他們反對谷歌公司與移民執法部門的合作不受法律保護。 但在喬·拜登(Joe Biden)總統解僱並替換了勞工委員會的總法律顧問之後,這一決定被推翻。
谷歌律師艾爾·拉瑟姆(Al Latham)週二在勞工委員會(Labor Board)的一次庭審中表示:”即使谷歌因爭議終止了員工的抗議活動—抗議該公司的客戶選擇—也沒有違反法律。 ”
在過去的四年裡,谷歌公司一直深陷員工維權浪潮。 這些維權員工不斷地在分包員工的待遇、性騷擾的處理,以及與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簽訂合作合同等問題上向管理層發起挑戰。 一些被解僱的員工獲取了內部資訊,並傳閱了一份請願書。
谷歌否認自己存在不當行為,在週一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鼓勵「公開討論和交流爭論」,但因部分員工違反了數據安全政策而解僱了他們。 谷歌的律師週二告訴法官:「谷歌解僱這些員工並不是因為他們的抗議活動本身,而是因為在他們抗議的過程中,他們獲取了他們無權獲取的高度機密資訊。 ”
聯邦勞動法禁止對與員工工作條件有關的集體行動進行報復,但這種保護的具體範圍已經被廣泛爭論了幾十年。 拜登任命的官員表示,他們對這一法案的解讀要比特朗普時代的前任深入得多。
拉瑟姆表示,在勞工委員會成立的80年裡,他還沒有發現有任何案例表明員工有權利抗議”僱主對客戶的選擇”。
他說:「發生在我們這裡的抗議不是尋求改善雇員的雇傭條件,而是一場純粹的政治抗議,試圖利用谷歌的政府合同,或潛在的政府合同作為槓桿。 ”
然而根據勞工委員會檢察官7月發出的投訴檔,谷歌因阻止雇員從事受法律保護的維權活動而違反了法律。
除了獲取有關谷歌與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合作的機密資訊並傳播了一份請願書之外,據稱使得谷歌員工受到懲罰的行為還包括創建谷歌表格,説明同事表達對工作條件的擔憂;在公司場所組織抗議;修改代碼,以便在員工訪問某些網站時彈出有關勞動法權利的視窗。
在代表勞工委員會總法律顧問的開庭聲明中,代理律師特蕾西·克拉克(Tracy Clark)表示,谷歌所聲明的對道德的承諾是維權員工選擇在谷歌工作的首要原因。 她表示,員工們將出庭作證,他們的組織”是基於谷歌’不作惡’的承諾,以及他們自己為同事和受特朗普政府邊境政策影響的社區維持安全工作環境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