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交所譴責酷派集團及6名前任董事:賈躍亭、劉江峰在列
香港聯交所發佈《紀律行動聲明》。 內容譴責酷派集團及6名前任董事,包括前執行董事及主席賈躍亭、前執行董事及財務總監蔣超、前行政總裁劉江峰、前執行董事李斌、張巍、劉弘。
聯交所指出,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間,酷派集團進行3組交易,涉及貸款、財務資助,總值人民幣13億元。 這些款項令賈躍亭為控股股東的公司集團、由賈躍亭及蔣超相識的人士實益擁有的實體獲得利益。
聯交所指,裁定違反《上市規則》第13.13、13.46、13.48、13.49及14.34條,並聲明聯交所認為若賈躍亭及蔣超仍繼續於該公司董事會留任,將損害投資者的利益。
聯交所稱,儘管違反《上市規則》,酷派並沒有在適當時候公佈交易,裁定賈躍亭及蔣超未有誠實及善意地以公司的整體利益為前提行事或為適當目的行事,而其餘上述董事未有履行其有關該等交易的董事職責或未有確保該公司已實行充足的內部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