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雙減」細則即將出爐:設立培訓收費指導價 廣告全部下架
近期上海市多個區級教育局召集教培機構負責人開會,對下周即將發佈的上海市”雙減”政策細則進行溝通說明。 其中,對於學科類培訓上課時間、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如何鑒定、營利性培訓機構轉向非營利性培訓機構程式、課時費價格制定、資金監管要求、廣告投放下架等予以明確。
暑期學科類培訓將停止
據中國證券報記者多方瞭解,上海市靜安區、青浦區、嘉定區、金山區等地分別於8月17日至20日召集區域內教培機構負責人進行會議,對下周即將發佈的上海市”雙減”政策細則進行溝通說明。
綜合與會人員口述和流出的會議紀要,中國證券報記者對會議主要內容作出以下梳理:
據瞭解,上海市將在下周召開關於相關政策的新聞發佈會。 政策檔落地后,將立即執行。
8月27日起,上海市停止一切暑期學科類培訓,含學齡前、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 上海市自9月1日起,在週末、公休日及寒暑假,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不允許做學科類培訓,僅週一至週五可以培訓。 明確任何時間段都不能組織學前兒童的學科類培訓。
上海各區將設立指標,逐步壓縮減少學科類培訓機構數量。 從現在開始,上海所有培訓類專案停止審批,包含學科類、科技類、體育類、藝術類。 線上培訓機構需要重新審批。 接下來的年檢評估實行末位淘汰,不達標的不予續證。
對於文學素養、少兒語言能力等模糊性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審批,需要兩名教授和一名律師進行鑒定。 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可以同時經營非學科類,上海目前也不再受理非學科類項目的審批。
在2021年12月31日前,所有營利性培訓機構須轉成非營利性培訓機構。
上海市將實行培訓機構價格監管和資金監管制度。 培訓機構辦學初始資金為捐贈,不可提取。 收益可用以改善辦學環境,不能直接劃出。 上海市將就培訓費設立規範指導價,後續收費價格須依據政府指導價,物價部門核准價格,上下浮動均有限制。 從現在開始,所有培訓機構收費必須使用銀行劃撥,家長存錢進入銀行帳戶,銀行每三個月劃撥一次學費到培訓機構帳戶。
此外,教育培訓機構在新媒體、互聯網、街道、馬路等網路及戶外投放的廣告要立即下架。
全國多地已出臺「雙減」細則
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簡稱”雙減”意見)。 其中提出,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公休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雙減”意見要求,在全面開展治理工作的同時,確定北京市、上海市、瀋陽市、廣州市、成都市、鄭州市、長治市、威海市、南通市為全國試點,其他省份至少選擇1個地市開展試點。
截至目前,包活北京、廣州等城市在內的全國多個地區已出台相關細則加以落實。
8月11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專門通知,明確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報送”雙減”工作落實進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在匯總分析后形成專項督導半月通報。 通報重點是各地作業時間達標學校情況、課後服務時間達標學校情況、學科類培訓機構壓減情況、違規培訓廣告查處情況和群眾舉報問題線索核查情況等。
一對一家教也行不通
近期,隨著各地「雙減」政策細則的落地,多地發起對營利性家教的整治。
8月8日,根據北京市教委通報,在平谷區某咖啡店內,某個人因”無辦學資質擅自組織學科培訓”被罰;北京市教委明確處罰物件”含一對一培訓”。
7月28日,湖北省宜昌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通知》,規定中包括:未經教育部門批准,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以家教、諮詢、文化傳播等名義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
據鞍山市新聞中心微信號「鞍山雲」,8月9日,在針對培訓機構的專項整治活動中,市教育局表示,”一對一”也在範圍內,沒有任何”特殊化”,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以”家教”名義暑期開展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一對一家教也不行。 8月18日,鞍山市教育局表示,嚴禁培訓機構鑽空子,玩文字遊戲,即便針對家長的學科類培訓也不行。
8月18日,華東師範大學家教中心發佈《關於在”雙減”政策下的整改通知及退費公告》。 《公告》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心將終止相關業務。
圖片來源:華師大家教中心公告
據官網介紹,華師大家教中心是由華東師範大學勤工助學管理中心直接管理、並經工商局正式註冊登記的專業性家教服務機構。 華師大家教中心的教員全部由經過嚴格培訓並通過考核的華東師範大學在讀大學生擔任,教員必須通過勤工助學上崗培訓以及考試,持證上崗。 服務專案涉及學前教育、中小學文化課輔導、成人培訓、特殊特長教育等,每年能夠為上萬個滬上家庭提供家教教學服務。 教學形式是大學生一對一上門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