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發佈反職場性騷擾條例:不容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行為
vivo今天下午發佈全員信,正式發佈反職場性騷擾條例。 本條例適用於公司全體人員,含實習生、應聘流程中人員,第三方人員(外包、派遣、供應商、轉銷商)。 條例明確表示性騷擾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及基本職業道德的行為,公司不會容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行為。
適用場景:
發生在公司職場內的性騷擾;公司人員對非本公司人員的性騷擾;公司人員遭受非本公司人員性騷擾,公司將支援員工積極維權,提供心理陪護、法律諮詢、取證協助等説明。
同時成立反性騷擾工作組,依照隱私保護、公平嚴謹、及時處理、程式透明四個原則進行處理。 接到投訴后,公司將在12小時內組成投訴處理工作組,嚴格將資訊控制在最小必要範圍內,保護雙方當事人隱私。 安排同性別人員接待調查,照顧當事人感受。 工作組與當事人溝通,表明公司態度,闡明處理程式。
調查過程,公正透明:工作組與雙方當事人保持密切聯繫,頻率不得低於兩天一次,同步調查進展。
結果認定,嚴謹細緻: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其他性質案件,工作組需在收到投訴后14天內,以書面材料向涉事雙方交代調查結果、處理方案及原因。 情節特別複雜的,可視情況合理延長處理時間。 案件文件留存5年備查。
如對調查結果及處理方案不滿,雙方均有申訴的權利,工作組應再次進行調查,並在收到申訴后7天內出具結果。
處罰方式分為涉嫌違法、情節較重、情節輕微三檔,其中證據明確、事實清楚,涉嫌違反《刑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的,在徵詢投訴人意見后,公司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情節較重的,考慮具體情節、損害後果、影響範圍、投訴人意願等,作出:辭退、記大過、通報批評(不公開案情)、留廠察看等處罰。 同時,可選用如下懲戒措施:進入招聘黑名單、解除管理職務、調崗降級、扣減年終獎、取消一定時間內的晉陞或調薪資格、取消外部獎項申報、取消公司各類獎勵(已發放的需追回)、取消各類公司福利等。
條例要求,當上級主管發現性騷擾行為時,應積極進行阻止。 推諉包庇或處理不力的,需承擔連帶責任。 工作組視情節輕重採取措施,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管理職務、調崗降級、凍結晉陞及調薪資格12個月、通報批評(不公開案情)、限期團隊內檢討等措施。
附:禁止行為清單
性騷擾表現形式多樣,為營造和諧健康的職場環境,公司提出如下禁止行為清單,希望全體同事以此為戒:
1、任何形式的猥褻行為,包括違背他人意願的強行擁抱、親吻,觸碰等。
2、強迫陪酒、其他場合違背當事人意願的蓄意勸酒。
3、團建、培訓時採用大尺度、有強烈性暗示的破冰遊戲。
4、在職場內、公共場所發表涉黃言論、講色情笑話,或故意討論、詢問性生活或經歷。
5、通過社交軟體、電話、簡訊發送色情文字、圖片或表達性暗示。
6、借用招聘、晉陞、工作機會、獎金分配等作為脅迫,提出性暗示或其他不正當要求。
7、對路過的女性吹口哨或長時間注視他人身體的敏感部位。
8、為他人的性騷擾行為提供包庇、偽證及其他説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