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博士向3隻蝸牛撒鹽致其死亡后,因”殘酷對待動物”抓捕
因向3隻蝸牛撒鹽致其脫水死亡,昨晚(16日),香港26歲學生被捕,原因是”涉嫌虐殺動物”。 綜合港媒昨日(16日)報導,本月四日傍晚,剛下過雨,有香港巿民在一商場附近的草地上,發現一名男子手裡拿著一包食鹽往地上撒,當時草地上有幾隻蝸牛,被鹽撒中,很快因脫水而死,只剩下空殼。
有人上前詢問,該男子表示蝸牛”危害生態”,所以要消滅它們。 一市民不滿該男子的行為,將這一幕拍下來發到了網上。
隨後,香港油尖警區動物罪案警察專隊經過調查,於昨晚約7點,在尖沙咀拘捕了該男子,原因是涉嫌殘酷對待3隻蝸牛。 警方在該男子家中搜到了他「犯案」時所穿的衣服和鞋子,將其帶走。
據瞭解,男子今年26歲,是香港理工大學計算機科學系的博士。
2018年起,香港警方將部分刑事調查隊人員調配至專責處理虐待動物的刑事調查專隊中,即為”動物罪案員警專隊”,編製每隊約5人至6人,他們都接受了專業調查虐待動物案件的訓練,目前,全港22個警區均設有”專隊”。
警方稱,非常重視及絕不容忍所有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又表示這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判處20萬港幣(約合人民幣16.6萬人民幣)+監禁三年。
根據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法例》,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
殘酷對待動物行為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港幣+監禁3年。
對於該男子的行為,港媒的用詞更是刁鑽:男子是”狂徒”,其行為是”虐殺”。
此事在香港社交媒體引發熱議,多數網民認為此舉太過小題大做,有線民甚至嘲諷「真是破獲了世紀大案呢」;
由於蝸牛以植物的根莖、果實以及葉子為食,對於農作物有著較大的危害,因此被歸為害蟲。 香港漁業自然護理署官網發佈的文檔中,也將蝸牛歸為害蟲;
有香港線民表示,「從未聽過殺害蟲,也會被捕」;
還有網民質疑,按照這個標準,以後是不是使用電蚊拍、踩死蟑螂也違法了? “我煮火鍋都直接丟生蝦入鍋,原來是犯法啊?” 、”看到有人把蟑螂踩死了,要不要去報警? ”
目前,相關方並未做出更多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