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律師:美國所謂欺詐訴訟明顯不可靠
本周孟晚舟引渡案進入最後一周的庭審,代表孟晚舟的辯方律師和代表美國的檢方律師圍繞美國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孟晚舟欺詐進行了辯論。 美方聲稱孟晚舟的虛假陳述欺騙了滙豐銀行,產生了損失的風險; 辯方律師指出美國所謂的「欺詐」訴訟有「致命缺陷」,滙豐銀行沒有任何損失,本案呈現的是「三無」特徵:無虛假陳述、無損失後果、無因果關係。
第一,無虛假陳述是指孟晚舟在用演示檔向滙豐銀行高管介紹華為和星通公司在伊朗的業務時,明確地說明華為在伊朗有業務,以及華為控制星通公司,滙豐從未對華為控制星通的這種關係有過憂慮和疑問。 另外,美方的《案件記錄》也沒有任何證據能夠支援美方認為華為和星通在伊朗的業務是違規的這一論斷。
第二,無損失後果是指滙豐銀行並未因孟晚舟的相關陳述而出現實際經濟損失,滙豐銀行沒有因此面臨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的實際風險,也沒有違反”延期起訴協定”。
第三,無因果關係是指美方所說的孟晚舟的”虛假陳述”與滙豐銀行的損失風險並無因果關係。 滙豐在明知星通在伊朗開展業務的情況下,選擇通過其美國子公司處理星通的美元清算才出現了風險,不能歸咎於孟,沒有證據表明孟晚舟知曉滙豐銀行的這筆美元清算,孟的陳述與滙豐風險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從上週五到本週二,辯方在庭審中旨在證明美方提供了一份”明顯不可靠”的針對孟晚舟的案件記錄,而且證據不足,唯一適當的補救措施就是釋放孟。 辯方要求負責此引渡案的 BC 省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應考慮案件的事實和法律,而不應作「橡皮圖章」,否則將破壞正義的基本要求。 此次庭審將在檢方做出回應後於當地時間本週三結束,法官霍姆斯預計將花費一段時間才能做出是否引渡孟晚舟到美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