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再次明確不發展共用電動自行車租賃 駕駛其上路將查處
2021 年上半年北京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考核成績單」今日出爐。 在運營監管情況公示中,再次明確:北京「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截至今年 6 月底,市交通委對於拒不整改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累計實施行政處罰 9 次,涉及 8 個品牌。
交通部門提醒市民,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將受到查處。
據瞭解,北京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網信辦、市公安交管局及屬地政府已經多次約談北京市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品牌運營主體。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市交通委對於拒不整改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累計實施行政處罰 9 次,涉及 8 個品牌。 同時,各區政府組織全面清理路面上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針對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無故缺席約談、拒絕配合調查、拒不繳納罰款的情況,市交通委對其開展了入戶調查,實施頂格處罰並追繳滯納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做出吊銷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的處罰決定。
目前,仍有少量電動租賃自行車違規在京運營,全部為未登記、無牌照的電動自行車。 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市公安交管局針對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處。 根據條例規定,駕駛未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處 20 元罰款。
交通部門提示市民,關注資金及自身安全,拒絕使用任何品牌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