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通過公益訴訟監督互聯網平台進行監督逐漸會成為新常態
近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下稱”海澱檢察院”)宣佈,微信的 “青少年模式”不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擬對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此前,中國的公益訴訟更多涉及環境保護、國土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等傳統領域。
近年來,公眾在網路空間中受到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成為社會治理的一大頑疾。 而由於互聯網行業的特性,當個人或相關主體權益受損時,往往維權成本高、舉證難度大,致受害者不敢起訴或是怠於起訴。 而公益訴訟制度的初衷正是為維護公共利益,這有助於打破個體沉默,化解互聯網領域的”公地悲劇”。
現實中,除了行政機關的日常監管、執法,以及法院的個案裁判,公益訴訟正悄然開啟互聯網治理的新常態。
公益訴訟走進互聯網領域意義何在? 又有何趨勢?
未成年人保護案件可能越來越多
在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例目前主要有兩起。 除了近日海澱檢察院擬訴微信案,另一起典型案例是杭州余杭區人民檢察院(下稱”余杭檢察院”)起訴快手侵犯兒童個人資訊民事公益訴訟案,此案以快手進行整改、並向相關公益組織賠償損失結案。
餘杭區檢察院認為,快手在未徵得兒童監護人有效明示同意下,允許註冊兒童帳戶以及處理諸多兒童個人資訊,並向具有相關流覽喜好的使用者直接推送含有兒童個人資訊的短視頻,同時沒有採取技術手段對兒童資訊進行專門保護。 這些行為不光對不特定兒童的人身安全、生活安寧等造成潛在風險,而且有的兒童個人資訊還被不法分子利用,產生了損害後果。
2020年12月2日,余杭檢察院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快手立即停止實施利用該公司App侵害兒童個人資訊的侵權行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並將款項交至相關兒童保護公益組織,。
訴訟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快手承諾對App進行多項整改,對所運營App中兒童用戶註冊環節、兒童個人資訊收集環節、兒童個人資訊儲存、使用和共用環節以及兒童網路安全主動性保護領域等四大方面細化出了34項整改措施,並明確了落實整改措施的具體時程表。
通過此次訴訟,快手整改完善的相關技術規則有:制定單獨的《兒童個人資訊保護規則》和《用戶協定》、開發兒童用戶實名認證流程、增加14歲以下用戶實名認證一致性校驗環節、對平臺內高疑似度未成年使用者實施主動保護、建立專門的兒童信息保護池、創建涉未成年人內容推送的獨立演算法等。
中國傳媒大學人類命運共同體研究院副院長王四新告訴《財經》E法,2021年年6月1日實施的新《未成年人保護法》增設了網路保護專章,要求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網路權益,公益訴訟將成為法律落地的抓手。
新《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相關組織和個人未代為提起訴訟的,檢察院可以督促、支援其提起訴訟;涉及公共利益的,檢察院有權提起公益訴訟。
在談及微信案時,王四新認為,目前國家並未強制要求互聯網平台執行「青少年模式」,是導致「青少年模式」形同虛設的根本原因。 對於平臺而言,落實「青少年模式」需要使用人臉識別、身份資訊驗證等技術,且投入較大,因此動力不足。 就此而言,並不只有微信的「青少年模式」存在問題。
一位不願具名的檢察系統人士指出,「公益訴訟跟普通訴訟案件不同,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在司法實踐中,通過一起公益訴訟可以解決一個方面的典型問題,我們常說」辦理一案治理一片』」。。
這位人士告訴《財經》E法,現實中,並不是所有案件都會進入公益訴訟環節,一些案件可能在訴前就通過檢察建議達成和解,”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公益訴訟的根本目的是促進網路平台進行自我治理”,他還表示,公益訴訟還可起到督促行政機關履職,強化對平臺的日常監管。
隨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實施,未來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公益訴訟可能會越來越多。
2021年4月底,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全國檢察機關”檢愛同行 共護未來”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決定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專項行動,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為契機,認真履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監督職責,堅持督導而不替代, 助推各職能部門和有關單位依法履職盡責。
實施方案中提到,加快推進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業務統一集中辦理,並以快手案為作為典型案例,指出”未成年人檢察公益訴訟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一位負責未成年人案件的檢察官向《財經》E法表示,未來公益訴訟將成為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聚焦電子商務領域
《財經》E法梳理髮現,針對互聯網平臺公益訴訟的另一個重要領域是電子商務。
多數情況下,電子商務平臺的某些經營活動可能直接造成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權益受損,但也有可能間接造成其他社會危害。
2016年,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下稱”中國綠髮會”)對深圳速美公司(下稱”深圳速美”)和浙江淘寶網络有限公司(下稱”淘寶”)提起公益訴訟稱,深圳速美在淘寶大量銷售的”年檢神器”,使得大量車主規避汽車尾氣年檢,導致大氣污染加劇。 因此,中國綠髮會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連帶承擔1.5億元生態環境修復費用。
此後,一審法院裁定深圳速美賠償350萬元,而淘寶無需承擔連帶責任。 2019年10月1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最終裁判,維持原判。 這起案件入選「2019年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入選理由為,該案有助於在網路時代進一步拓清大氣污染責任,擴展了環境公益訴訟的類型。
終審后,中國綠髮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並於2020年9月獲得立案受理。 中國綠髮會副秘書長馬勇接受《財經》E法採訪時表示,希望通過再審認定淘寶對此案承擔連帶責任,推動其全面禁止上線和銷售非法產品,保護社會公共利益。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夏海龍分析,法院之所以認為淘寶不需承擔責任,主要原因是深圳速美所售”年檢神器”並不屬於法律明確的禁售品,淘寶已對平臺內的商家、商品盡到了相關審核與注意義務,因此無須承擔連帶責任。
另外,公益訴訟也常用於「消費者權益保護」。。 2019年7月17日,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指控李某、劉某網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減肥產品”,最終法院判決李、劉二人共同承擔違法銷售價款10倍(約61萬元)的懲罰性賠償,並在全國性媒體或平臺上公開賠禮道歉。
對個人信息保護有重大價值
中國社科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認為,公益訴訟適用於個人維權成本高、舉證難度大的案件,同時可通過典型案例推進相關的權益保護和行業治理。 她還指出,檢察機關可以充分發揮其能動性,比如主動回應社會重點關注的案件,通過發起公益訴訟啟動相關治理。
在她看來,除了未成年人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隨著個人隱私意識的覺醒和相關法律的健全,未來個人資訊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將值得關注」。。
北京師範大學網路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吳沈括也認為,《個人信息保護法》頒布后,公益訴訟可能會對個人信息保護具有重大價值。 他表示,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尤其存在受害群體多、維權難的問題,公益訴訟可以破解企業與用戶之間力量、資訊嚴重不對稱的情況,還能夠彙聚更多社會力量,收到提升民眾數位素養、指導企業合規風控、培育多元共治生態的多重效果。
北京鐵路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主任劉禎元向《財經》E法透露,他們目前正在辦理兩起招聘平臺無證經營的案件,其中就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目前已經發出檢察建議,行政機關處於履職整改中。
此外,杭州市檢察院發佈的《互聯網公益訴訟白皮書》還將網路平臺不正當競爭、線上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公益訴訟視野。
公益訴訟與行政監管如何互補
與直接發起民事公益訴訟相比,行政公益訴訟被使用得更多。 全國檢察機關2021年1月-6月的辦案數據顯示,民事公益訴訟僅佔全部公益訴訟案件的10.4%。
近期,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通報一起涉及對視頻平臺違法內容進行治理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將一條案件線索交辦北京市檢察機關調查,后北京市檢察院指定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下稱”北京鐵路檢察院”)辦理,並全程督辦、指導。
經調查,湖北仙桃某網路主播發佈了95條違法電魚視頻,並在6家視頻平台傳播,累計播放量4萬余次。 根據調查情況和有關法律規定,北京鐵路檢察院向海澱區文化和旅遊局發出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督促其對違法電魚視頻傳播行為依法履職。
據知情人士透露,涉案的6家視頻平臺分別是快手、抖音、優酷、愛奇藝和百度旗下的好看視頻、全民小視頻。
劉禎元告訴《財經》E法,”視頻內容屬於文化產品,是文旅局的管轄範圍”。 據他介紹,除了督促文旅局履職外,他們也同步給5家涉案的互聯網平臺發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目前都已經回復完成整改,共下架1萬多條違法視頻。
同時,北京鐵路檢察院將辦案中發現的長江流域部分省市存在同類違法行為案件線索移送屬地檢察機關。 在最高檢統一部署下,通過多地檢察機關跨域協作,共同推動違反長江禁捕法規、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公益受損行為治理。
劉禎元介紹,北京市範圍內的公益訴訟大多由北京鐵路檢察院承辦,近幾年的相關案件聚焦於互聯網平臺。 據他透露,大多數公益訴訟都是督促行政機關履職,個別為直接向企業發社會治理建議,其中包括直接的民事公益訴訟,也有行政公益訴訟中向企業提出。
劉禎元表示,之所以司法實踐以行政公益訴訟為主,是因為督促行政機關履職更加直接、高效,還可以對整個行業進行規制。
中共中央8月2日公佈的《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公益訴訟檢察與行政執法資訊共享機制。 此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曾指出,健全重點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與行政執法的銜接機制,完善信息共用、案件線索移送、調查取證配合、專業技術支援等工作機制。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員高艷東分析,通過檢察機關與行政執法機構的互動,可以防止職責交叉、重複監督,或是出現行政機構與司法機關之間有時”搶案件”、有時互相觀望等問題。 同時,這有利於整合辦案資源並運用檢察一體化優勢,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督促、協同、兜底職能作用,第一時間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提升公益保護合力。
事實上,賦予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的權利,就是為了彌補對行政違法而導致公共利益受損的司法監管漏洞。
高艷東指出,在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檢察院可以與被告和解,法院可以調解,審理過程中如果檢察院訴求得到實現的,還可以撤回起訴。 而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不適用調解,只有判決行政行為違法,或被告糾正違法行為,或者依法履行職責,檢察院撤訴這兩種情況。 劉禎元表示,一般在向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后,對方都能夠及時整改,真正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較少。
公益訴訟成治理新常態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行政機關的日常監管、執法,以及法院的個案裁判,公益訴訟正悄然開啟互聯網治理的新常態。
高艷東指出,公益訴訟是以法治思維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 一方面,可以督促行政機關依法積極履職,繼而完善監管和執法方式,有利於糾正其權責不清、不作為和亂作為的現象,進而輻射整個互聯網行業和產業,間接推動平臺的自律和優化。 另一方面,通過訴前檢察建議或者圓桌會談、磋商、座談、函告函詢等多種方式履行監督職責,具有很強的主動性和能動性,有利於快速和靈活地處理案件。
中國對於互聯網生態治理實踐中,存在一些法律法規滯後、線上線下適用無法統一、執法標準存在差異、新生法律關係難以定義等問題,行政機關、企業也存在一定的困惑。
據劉禎元介紹,公益訴訟處理方式比較多元。 除了行政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還有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以及支持社會組織提起訴訟和支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 另外,具體的方式還包括提起訴訟、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磋商、提出社會治理建議等等。 檢察院可根據侵害程度、危害緊迫性、處理效率等實際因素考量,採取最適合的方式。
劉禎元指出,「檢察院通過公益訴訟對互聯網平台進行監督,逐漸會成為新常態。 ”
劉曉春肯定了公益訴訟對互聯網平臺治理的意義。 她同時指出,當下互聯網平臺治理已形成多元共治局面,主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各方的監管執法力量,以及平臺自律、行業自律、第三方監督等形式。 她建議,各監管部門做好相互協調較為重要,避免造成資源浪費,或因職權交叉帶來多頭治理,對企業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文/樊瑞 殷繼 編輯/朱弢
來源:財經E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