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將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制度
記者10日從文化和旅遊部獲悉,為加強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文化和旅遊部將建立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制度。 據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印發的《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暫行規定》,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卡拉OK音樂不得含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禁止內容,包括:
危害國家統一、主權或者領土完整的;違反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宣揚淫穢、賭博、暴力以及與毒品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教唆犯罪的等。
據文化和旅遊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含有違禁歌曲的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在於全國有近5萬家歌舞娛樂場所,執法監管難度較大;同時,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基礎曲庫達10萬首以上,歌舞娛樂場所經營者難以識別違規曲目。
因此,規定要求,歌曲點播系統內容供應商不得提供、歌舞娛樂場所不得使用違規曲目清單內的音樂產品。 歌曲點播系統內容供應商、歌舞娛樂場所負責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自審等工作,從源頭對歌舞娛樂場所內容進行有效管控。
全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應當引導行業加強內容自律,提醒歌曲點播系統內容供應商、歌舞娛樂場所及時刪除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音樂產品,並協助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置。
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發現歌曲點播系統內容供應商向歌舞娛樂場所提供的卡拉OK音樂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可以通過約談等行政指導方式予以警示、制止。
此外,根據規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參照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加強對歌舞娛樂場所檢查抽查,發現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應當依法處置。
據悉,本規定將於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