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贏得一項專利侵權上訴 無需再支付3億美元賠償金
蘋果公司今日贏得一項裁決,無需再向Personalized Media Communications公司支付3.085億美元的賠償金。 德克薩斯州地區法官羅德尼·吉爾斯特拉普(Rodney Gilstrap)今日裁定,Personalized Media Communications公司的專利無法強制執行,因為該公司故意推遲向美國專利商標局(PTO)提出申請,以便日後能獲得更多資金。
該案始於2015年,Personalized Media Communications當時起訴蘋果,指控蘋果有數項服務侵犯其專利,包括用於在iTunes、App Store和Apple Music中傳輸加密內容的FairPlay服務。
今年3月,德克薩斯州的一個聯邦陪審團裁定,蘋果對Personalized Media Communications的一項數字版權管理相關的專利構成侵權,應賠償該公司3.085億美元。
對於該裁決,蘋果表示不滿,並提出上訴。 今日,德克薩斯州地區法官吉爾斯特拉普駁回了這一裁決。
Personalized Media Communications是一家持有專利組合、並通過專利訴訟獲得收入的非執業實體。 除了蘋果,Netflix、谷歌和亞馬遜等科技公司也被Personalized Media Communications起訴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