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起訴特斯拉要求換芯被駁回 特斯拉換芯門終審再勝訴
天眼查 App 顯示,近日,陳某與特斯拉汽車(北京)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 (2021) 京 02 民終 8374 號,審理法院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本案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判決為最終裁判。
該判決書顯示 ,2020 年 2 月陳某向特斯拉銷售公司訂購特斯拉 Model3 汽車 ,2021 年 1 月陳某向特斯拉銷售公司員工溝通”整車控制器型號與備案不一致”一事,對方表示”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備案參數中沒有整車控制器的參數 ,HW3.0 晶片對於 ADAS 之外的車輛性能沒有影響,如果有升級 FSD 的車輛是可以免費升級為 HD3.0。 ” 陳某主張特斯拉銷售公司、特斯拉公司就涉案車輛晶元型號存在欺詐行為,並要求進行更換。
法院查明后認為,根據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特斯拉銷售公司、特斯拉公司曾就案涉車輛晶元型號應為 1462554 作出明確承諾。 一審法院對於陳某要求特斯拉銷售公司、特斯拉公司更換為其購買車輛輔助駕駛晶元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最終駁回陳某的全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