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嚴禁校外培訓機構高薪挖搶學校教師 立即停止相關培訓
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8月4日發出《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校外培訓機構暑期學科類培訓。 《通知》要求,各市(區)、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停課機構組織好退費工作,優化退費流程、保證渠道暢通,穩妥做好退費工作,妥善處理退費糾紛。
各地不得審批新的面向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並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存在不符合資質、管理混亂、藉機斂財、虛假宣傳、與學校勾連牟利等嚴重問題的機構。
《通知》提出,嚴禁提供境外課程,嚴禁超前超綱教學,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培訓機構高薪挖搶學校教師,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素質拓展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英語)培訓,嚴禁洩露家長和學生個人資訊。 校外培訓機構要全面使用《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通知》明確,對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構要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對證照不全的或無證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會同市場監管、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予以堅決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