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包含在基礎設施法案中的加密貨幣監控條款是數位隱私的災難
電子前沿基金會(EFF)週一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美國總統拜登即將提出的基礎設施法案的參議院草案(一個2000多頁的法案,旨在更新美國的道路、公路和數位基礎設施)包含了一個條款,可能對區塊鏈生態系統中的許多人產生新的監控要求。 這可能包括開發者和其他不代表使用者控制數字資產的人。
雖然語言仍在演變,但該提案將尋求擴大1986年美國《國內稅收法》第6045(c)(1)條規定的”經紀人”的定義,以包括代表另一個人 “負責並定期提供任何服務以實現數字資產的轉移 “的人。 這些新定義的「經紀人」將被要求遵守美國國稅局對經紀人的報告要求,包括向國稅局提交1099表格。 這意味著他們將不得不收集用戶數據,包括使用者的姓名和位址。
EFF認為,這種廣泛而混亂的語言為加密貨幣生態系統中幾乎任何實體被視為 「經紀人 」敞開了大門–包括軟體開發商和加密貨幣初創公司,它們並不代表其使用者保管或控制資產。 它甚至有可能牽涉到礦工,即那些確認和驗證區塊鏈交易的人。 收集客戶姓名、位址和交易的任務意味著幾乎所有與加密貨幣有關聯的公司都可能突然被迫對其用戶進行調查。
EFF指出,這在實踐中如何運作,仍然是一個非常開放的問題。 事實上,也許這種極其廣泛的解釋甚至不是這種語言的起草者的意圖。 但是,考慮到該法案可能通過的快速時程表,這些答案可能不會在該法案進入參議院表決前得到解決。
有些人可能想知道,為什麼一個主要關注高速公路等主題的基礎設施法案甚至試圖解決像數字隱私和加密貨幣這樣複雜和不斷發展的主題。 這項規定實際上包含在法案中與支付其他提案費用有關的部分。 一般來說,尋求提供新的政府服務的法案必須解釋政府將如何為這些服務付費。 這可以通過增加稅收或以某種方式改善稅收合規性來實現。 該法案中的加密貨幣條款試圖做的是後者。 其論點是,通過對加密貨幣社區進行更嚴格的監督,拜登政府將計劃通過加密貨幣徵稅籌集280億美元。 基本上,這是在假定大片的加密貨幣用戶在進行大規模避稅,而沒有提供任何證據。
EFF稱,加強金融監控並迫使區塊鏈生態系統中的更多參與者收集用戶數據會產生明顯而實質性的危害。 在基礎設施法案中包括這項規定將:
- 需要對加密貨幣的日常用戶進行新的監控;
- 強迫軟體建立者和其他不為其使用者保管加密貨幣的人實施繁瑣的監控系統或停止在美國提供服務;
- 創建更多有關加密貨幣使用者的私人資訊「蜜罐」,以吸引惡意行為者;
- 增加在美國開發區塊鏈專案或驗證交易的法律複雜性——可能會導致更多創新轉移到海外。
此外,礦工和開發商不可能遵守這些報告要求;這些當事方無法收集此類資訊。
該法案還可能對通過開原始程式碼(例如智能合約和去中心化交易所)直接與他人進行加密貨幣交易的能力產生不確定性,同時保持匿名。 匿名直接與他人交易的能力是公民自由的基礎,因為財務記錄是瞭解一個人生活的親密視窗。
EFF認為,這種糟糕的起草似乎是立法者未能理解加密貨幣所使用的基礎技術的又一個例子。 EFF長期以來一直主張美國國會通過關注在加密貨幣領域從事欺詐行為的惡意行為者來保護消費者。 然而,過於寬泛且技術上脫節的加密貨幣監管可能弊大於利。 區塊鏈項目應該服務於使用者的利益和需求,EFF希望看到一個多樣化和競爭性的生態系統,將個人隱私、抗審查和互操作性等價值從頭開始設計到區塊鏈專案中。 智慧加密貨幣監管將促進這種創新並維護消費者隱私,而不是在沒有採取任何有意義的措施打擊欺詐的情況下監視使用者。
EFF有幾個關鍵的概念,他們已經敦促國會在制定加密貨幣監管時採用,具體而言,任何監管:
- 在技術上應該是中立的;
- 不適用於那些僅僅編寫和發佈代碼的人;
- 應為個體礦工、接受加密貨幣的商家以及作為消費者進行加密貨幣交易的個人提供保護;
- 應專注於代表使用者持有和交易資產的託管服務;
- 應為新服務提供足夠的入口以使其合規;
- 應承認隱私權;
- 應認識到去中心化技術在賦予消費者權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 不應扼殺有利於消費者的未來創新。
EFF還認為,參議院應迅速採取行動修改或刪除這一危險條款。 正確實施加密貨幣監管意味著確保有機會讓公眾參與和發現細微差別——而基礎設施法案的緊急時程表也不會給兩者留下任何機會。